遺舄
(遺舄,遺舄)
1.指遺棄不用的破舊鞋子。
唐李白《宣城九日聞崔四侍禦與宇文太守遊敬亭余時登響山不同此賞醉後寄崔侍禦》詩之一:“咫尺不可親,棄我如遺舄。”
明張居正《遼府奉承正王公墓誌銘》:“敬皇帝,誠聖主也,墮弓遺舄,猶且重之,況其舊臣乎!”
2.謂留下赤玉舄。
秦始皇東遊,與瑯琊阜鄉人安期生長談三日三夜,並賜其價值千萬的財寶。
安期生不受,留下一封信、一雙赤玉舄作為答謝。事見漢劉向《列仙傳·安期先生》。
唐王昌齡《觀江淮名勝圖》詩:“安期始遺舄,千古謝榮耀。”
3.泛指留下鞋子。
清蒲松齡《聊齋誌異·蓮香》:“女自言:‘我通判女魂,感桑郎眷註,遺舄猶存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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