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仇(二)

作者:民國·魯迅 ┋ 閱讀:2439

因為他自以為神之子,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王:即猶太人的王。據《新約全書·馬可福音》第十五章載:“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所以去釘十字架。

兵丁們給他穿上紫袍,戴上荊冠,慶賀他;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他,屈膝拜他;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他自己的衣服。

看哪,他們打他的頭,吐他,拜他……

他不肯喝那用沒藥沒藥:藥名,一作末藥,梵語音譯。由沒藥樹樹皮中滲出的脂液凝結而成。有鎮靜、麻醉等作用。調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樣對付他們的神之子,而且較永久地悲憫他們的前途,然而仇恨他們的現在。

四面都是敵意,可悲憫的,可咒詛的。

丁丁地想,釘尖從掌心穿透,他們要釘殺他們的神之子了;可憫的人們呵,使他痛得柔和。丁丁地想,釘尖從腳背穿透,釘碎了一塊骨,痛楚也透到心髓中,然而他們釘殺著他們的神之子了,可咒詛的人們呵,這使他痛得舒服。

十字架豎起來了;他懸在虛空中。

他沒有喝那用沒藥調和的酒,要分明地玩味以色列人怎樣對付他們的神之子,而且較永久地悲憫他們的前途,然而仇恨他們的現在。

路人都辱罵他,祭司長和文士也戲弄他,和他同釘的兩個強盜也譏誚他。

看哪,和他同釘的……

四面都是敵意,可悲憫的,可咒詛的。

他在手足的痛楚中,玩味著可憫的人們的釘殺神之子的悲哀和可咒詛的人們要釘殺神之子,而神之子就要被釘殺了的歡喜。突然間,碎骨的大痛楚透到心髓了,他即沈酣於大歡喜和大悲憫中。

他腹部波動了,悲憫和咒詛的痛楚的波。

遍地都黑暗了。

“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上帝,你為甚麽離棄我?!〕

上帝離棄了他,他終於還是一個“人之子”;然而以色列人連“人之子”都釘殺了。

釘殺了“人之子”的人們身上,比釘殺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汙,血腥。

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語絲》周刊第七期。文中關於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是根據《新約全書》中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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