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和財色

作者:民國·魯迅 ┋ 閱讀:2310

今年在上海所見,專以小孩子為對手的糖擔,十有九帶了賭博性了,用一個銅元,經一種手續,可有得到一個銅元以上的糖的希望。但專以學生為對手的書店,所給的希望卻更其大,更其多——因為那對手是學生的緣故。

書籍用實價,廢去“碼洋”的陋習,是始於北京的新潮社——北新書局新潮社:北京大學部分學生和教員組成的文化團體,主要成員有傅斯年、羅家倫、楊振聲和周作人等。一九一八年底成立。一九一九年一月創辦《新潮》月刊,次年八月起出版《新潮叢書》,一九二三年起出版《新潮社文藝叢書》。北新書局:一九二五年三月成立於北京,由原新潮社成員李小峰主持。當時主要出版新文藝書籍等。的,後來上海也多仿行,蓋那時改革潮流正盛,以為買賣兩方面,都是誌在改進的人(書店之以介紹文化者自居,至今還時見於廣告上),正不必先定虛價,再打折扣,玩些互相欺騙的把戲。然而將麻雀牌送給世界,且以此自豪的人民,對於這樣簡捷了當,沒有意外之利的辦法,是終於耐不下去的。於是老病出現了,先是小試其技:送畫片。繼而打折扣,自九折以至對折,但自然又不是舊法,因為總有一個定期和原因,或者因為學校開學,或者因為本店開張一年半的紀念之類。花色一點的還有贈絲襪,請吃冰淇淋,附送一隻錦盒,內藏十件寶貝,價值不資。更加見得切實,然而確是驚人的,是定一年報或買幾本書,便有得到“勸學獎金”一百元或“留學經費”二千元的希望。洋場上的“輪盤賭”,付給贏家的錢,最多也不過每一元付了三十六元,真不如買書,那“希望”之大,遠甚遠甚。

我們的古人有言,“書中自有黃金屋”,現在漸在實現了。但後一句,“書中自有顏如玉”呢?

日報所附送的畫報上,不知為了什麽緣故而登載的什麽“女校高材生”和什麽“女士在樹下讀書”的照相之類,且作別論,則買書一元,贈送裸體畫片的勾當,是應該舉為帶著“顏如玉”氣味的一例的了。在醫學上,“婦人科”雖然設有專科,但在文藝上,“女作家”分為一類“女作家”分為一類:張若谷曾編輯《女作家雜誌》,一九二九年九月由上海女作家雜誌社出版。卻未免濫用了體質的差別,令人覺得有些特別的。但最露骨的是張競生張競生:廣東饒平人,法國巴黎大學哲學博士,曾任北京大學教授。著有《美的人生觀》《美的社會組織法》等。一九二六年起在上海編輯《新文化》月刊,一九二七年開設美的書店(不久即被封閉),宣傳色情文化。博士所開的“美的書店”,曾經對面呆站著兩個年青臉白的女店員,給買主可以問她“《第三種水》“第三種水”:指女性性生活中的分泌物。張在其所編《性史》一書中曾論及“第三種水”。出了沒有?”等類,一舉兩得,有玉有書。可惜“美的書店”竟遭禁止。張博士也改弦易轍,去譯《盧騷懺悔錄》《盧騷懺悔錄》:盧騷通譯盧梭,盧梭於一七七八年寫的自傳體小說。張競生曾翻譯它的第一、二部分,一九二九年上海美的書店出版。,此道遂有中衰之嘆了。

書籍的銷路如果再消沈下去,我想,最好是用女店員賣女作家的作品及照片,仍然抽彩,給買主又有得到“勸學”,“留學”的款子的希望。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年二月一日《萌芽月刊》第一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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