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公二十八年
【經】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曹悼公。
公如晉,次於乾侯。
夏四月丙戌,鄭伯寧卒。
六月,葬鄭定公。
秋七月癸巳,滕子寧卒。
冬,葬滕悼公。
【傳】
二十八年春,公如晉,將如乾侯。子家子曰:“有求於人,而即其安,人孰矜之?其造於竟。”弗聽。使請逆於晉。晉人曰:“天禍魯國,君淹恤在外。君亦不使一個辱在寡人,而即安於甥舅,其亦使逆君。”使公復於竟而後逆之。
晉祁勝與鄔臧通室。祁盈將執之,訪於司馬叔遊。叔遊曰:“《鄭書》有之,‘
夏六月,晉殺祁盈及楊食我。食我,祁盈之黨也,而助亂,故殺之。遂滅祁氏、羊舌氏。
初,叔向欲娶於申公巫臣氏,其母欲娶其黨。叔向曰:“吾母多而庶鮮,吾懲舅氏矣。”其母曰:“子靈之妻殺三夫,一君,一子,而亡一國、兩卿矣。可無懲乎?吾聞之,甚美必有甚惡,是鄭穆少妃姚子之子,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無後,而天鐘美於是,將必以是大有敗也。昔有仍氏生女,黰黑而甚美,光可以鑒,名曰玄妻。樂正後夔取之,生伯封,實有豕心,
秋,晉韓宣子卒,魏獻子為政。分祁氏之田以為七縣,分羊舌氏之田以為三縣。司馬彌牟為鄔大夫,賈辛為祁大夫,司馬烏為平陵大夫,魏戊為梗陽大夫,知徐吾為塗水大夫,韓固為馬首大夫,孟丙為盂大夫,樂霄為銅鞮大夫,趙朝為平陽大夫,僚安為楊氏大夫。謂賈辛、司馬烏為有力於王室,故舉之。謂知徐吾、趙朝、韓固、魏戊,餘子之不失職,能守業者也。其四人者,皆受縣而後見於魏子,以賢舉也。
魏子謂成鱄:“吾與戊也縣,人其以我為黨乎?”對曰:“何也?戊之為人也,遠不忘君,近不偪同,
賈辛將適其縣,見於魏子。魏子曰:“辛來,昔叔向適鄭,鬷蔑惡,欲觀叔向,從使之收器者,而往立於堂下。一言而善。叔向將飲酒,聞之,曰:‘必鬷明也。’下,執其手以上,曰:‘昔賈大夫惡,娶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禦以如臯,射雉,獲之,其妻始笑而言。賈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不言不笑夫。今子少不飏,子若無言,吾幾失子矣。言之不可以已也如是。’遂如故知。今女有力於王室,吾是以舉女。行乎,敬之哉!毋墮乃力。”
仲尼聞魏子之舉也,以為義,曰:“近不失親,遠不失舉,可謂義矣。”又聞其命賈辛也,以為忠:“《詩》曰,‘永言配命,
冬,梗陽人有獄,魏戊不能斷,以獄上。其大宗賂以女樂。魏子將受之。魏戊謂閻沒、女寬曰:“主以不賄聞於諸侯,若受梗陽人,賄莫甚焉。吾子必諫。”皆許諾。退朝,待於庭。饋入,召之。比置,三嘆。既食,使坐。魏子曰:“吾聞諸伯叔,諺曰,‘
閱讀:19028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