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祠記

《古文觀止》 > 卷十二·明文 > 象祠記

靈、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諸苗夷之居者,鹹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諸苗夷之請,新其祠屋,而請記於予。予曰:“毀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蓋莫知其原。然吾諸蠻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舉而不敢廢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唐之人蓋嘗毀之。象之道,以為子則不孝,以為弟則傲。斥於唐,而猶存於今;壞於有鼻,而猶盛於茲土也,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愛若人也,推及於其屋之烏,而況於聖人之弟乎哉?然則祀者為舜,非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幹羽既格之後乎?不然,古之驁桀者豈少哉?而象之祠獨延於世,吾於是蓋有以見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澤之遠且久也。

象之不仁,蓋其始焉耳,又烏知其終之不見化於舜也?《書》不雲乎:“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瞽瞍亦允若,則已化而為慈父。象猶不弟,不可以為諧。進治於善,則不至於惡;不抵於奸,則必入於善。信乎,象蓋已化於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國,象不得以有為也。”斯蓋舜愛象之深而慮之詳,所以扶持輔導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聖,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見象之既化於舜,故能任賢使能而安於其位,澤加於其民,既死而人懷之也。諸侯之卿,命於天子,蓋《周官》之制,其殆仿於舜之封象歟?

吾於是蓋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無不可化之人也。然則唐人之毀之也,據象之始也;今之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終也。斯義也,吾將以表於世,使知人之不善,雖若象焉,猶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雖若象之不仁,而猶可以化之也。”

閱讀:18929

白話譯文

《象祠记》简体版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