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

《續資治通鑒》 > 宋紀一百三十八 >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隆興二年(金大定四年)

春,正月,丁亥朔,詔曰:“朕恭覽乾德元年郊祀詔書,有雲:‘務從省約,無至勞煩。’仰見事天之誠,愛民之仁。朕祗膺慈詔,嗣守皇祚,今歲冬日至,當郊見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禦及中外支費,並從省約。”

戊子,金罷路、府、州元日及萬春節貢獻。

金主謂侍臣曰:“秦王宗翰有功於國,何乃無嗣?”皆未知所對。金主曰:“朕嘗聞宗翰在西京,坑殺降者千人,得非其報耶?”

癸巳,帝謂侍臣曰:“近日士大夫奔競之風少息否?”宰相湯思退等曰:“方欲措置。”帝曰:“卿等留意政事,當立紀綱,正法度,不可困於文書。”

金群臣再請上尊號,金主不許。

丙申,命虞允文調兵討廣西諸盜。

知潭州黃祖舜,言江、湖之間,私籌輕薄沙錢,請申嚴私鑄之刑。戶部契勘私鑄毛錢及磨錯翦鑿並博易私錢行使,各有立定條法,下諸路提刑司,行下所部切嚴約束,從之。

丁酉,金主如安州春水。王寅,至安州,大雪。詔扈從人舍民家者,人日支錢一百與其主。

丙午,金布薩忠義復以書來。

庚戌,申嚴卿、監、郎官更出叠入之制。

辛亥,金主獲頭鵝,遣使薦山陵,自是歲以為常。

壬子,賑歸正人。

是月,福建諸州地震。

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賦役,凡扈從人嘗止其家者亦復一年。庚午,還中都。

丙子,減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賜之半。

庚辰,金以北京粟價踴貴,詔悉免今年課。

乙酉,胡昉自宿州還。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執之。帝聞昉被執,謂張浚曰:“和議不成,天也。自此事當歸一矣。”既而布薩忠義以書進金主,金主覽之,曰:“行人何罪!即遣還。邊事令元帥府從宜措畫。

三月,丙戌朔,詔張浚視師江淮。王之望等以幣還。

初,湯思退恐和議不成,請以宗社大計奏稟上皇而後從事,帝曰:“金無禮如此,卿猶欲議和。今日敵勢,非秦檜時比,卿議論,秦檜不若!”思退大駭,陰謀去浚,遂令之望等驛奏兵少糧乏,樓櫓器械未備,又言委四萬眾以守泗州非計,帝惑之。會戶部侍郎錢端禮言:“兵者兇器,願以符離之潰為戒,早決國是,為社稷至計。”乃詔浚行視江淮。

時浚所招徠山東、淮北忠義之士,以實建康、鎮江兩軍,凡萬二千人;萬弩營所招淮南壯士及江西群盜又萬餘人,陳敏統之,以守泗州。凡要害之地,皆築城堡,其可因水為險者皆積水為匱,增置江、淮戰艦,諸軍弓矢器械悉備。金人方屯重兵以脅和,聲言刻日決戰,乃浚重視師,淮北之來歸者日不絕。浚以蕭琦契丹望族,欲令盡領降眾,且以檄諭契丹,約為應援,金人患之。吏部郎龔茂良言於浚曰:“本朝禦敵,景德之勝,本於能斷;靖康之禍,在於致疑。願仰法景德之斷,勿為靖康之疑。”浚深然之。

丁亥,詔荊襄、川陜帥臣嚴邊備,毋先事妄舉。

盧仲賢除名,械送郴州編管。

庚子,金中都地震。

壬寅,詔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納歸正人。

金百官三請上尊號,不許。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顏元宜罷,為東京留守,請還所賜甲第,從之。未幾,致仕,死於家。

庚申,召還浚還朝。

戊辰,罷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出宮女二十一人。

丁醜,尚書右仆射、同平章事張浚罷。

湯思退諷右正言尹穡論浚跋扈,且費國不資,奏令張深守泗不受趙廓之代為拒命。復論督府參議官馮方,罷之。浚及請解督府,詔以錢端禮、王之望宣諭兩淮而召浚還。端禮入奏,言兩淮名曰備守,守未必備,名曰治兵,兵未必精,蓋詆浚也。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欲全其去,乃命以少師、保信節度使判福州。

左司諫陳良翰,侍禦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屬,不當使去國,皆坐罷。

癸未,言者論宰執徇欺之弊,命書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誤吳璘毋招納歸正人。

辛醜,詔劉寶量度泗州輕重取舍以聞。

貶江西總管邵宏淵,南安軍安置,仍征其盜用庫錢。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審冤獄,禁宮中音樂,放球場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詣德壽宮賀天申節,始用樂。

壬子,金討平斡罕餘黨富蘇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詔州縣理滯囚。

庚午,金初定五嶽、四瀆禮。

戊辰,太白晝見。

壬申,命虞允文棄唐、鄧,允文不奉詔。

庚辰,金詔陜西元帥府議入蜀利害以聞。

丁醜,賑江東、兩淮被水貧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還,以戶部尚書韓仲通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樞密院事洪遵罷,尋落職。

壬辰,金故衛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誅。

庚子,太白經天。

金以左丞赫舍哩良弼為平章政事。

詔:“內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請致仕者,遇效毋得廕補。”

乙巳,命海、泗二州撤戍。

丁未,雨雹。

癸醜,以江東、浙西大水,詔廷臣言闕政急務。

八月,甲寅朔,帝以災異,避殿,減膳。

戊午,金以參知政事完顏守道為尚書左丞,大興尹唐古安禮為參知政事。

壬申,金主謂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治國安民及朝政不便於民者,未嘗及也。如此,則宰相之任,誰不能之?”

己卯,金主如大房山;越二日,致祭於山陵。

庚辰,以資政殿大學士賀允中知樞密院事。

辛巳,判福州、魏國公張浚薨。

初,浚既去,朝廷遂決和議。浚猶上疏言尹穡奸邪,必誤國事,且勸帝務學親賢。或勸浚勿復以時事為言,浚曰:“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間。吾荷兩朝厚恩,久居重任,今雖去國,惟日望上心感悟。茍有所見,安忍弗言!上如欲復用浚,浚當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疾為辭,如若等言,是誠何心哉!”聞者聳然。

行次餘幹,得疾,手書付二子栻、杓曰:“吾嘗相國,不能恢復中原,雪祖宗之恥,即死,不當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數日而卒。贈太保。

浚不主和議,為時所重。所薦虞允文、汪應辰、王十朋、劉珙等,皆為名臣。唯以吳玠故殺曲端,與李綱、趙鼎不協而又詆之,頗為公論所少。

壬午,湯思退奏遣宗正少卿魏杞如金議和。帝面諭杞曰:“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師,三減歲幣,四不發歸附人。”杞條陳十七事擬問對,帝隨事畫可。陛辭,奏曰:“臣將旨出疆,豈敢不勉!萬一無厭,願速加兵。”帝善之。

兵部侍郎胡銓上書,以賑災為急務,議和為闕政。其諫議和之言曰:“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變,皆在和議,則金之不可與和彰彰矣。今日之議若成,則有可吊者十,請為陛下極言之:

“真宗時,宰相李沆謂王旦曰:‘我死,公必為相,切勿與契丹講和。’旦殊不以為然,既而遂和,海內幹耗,旦始悔不用李沆之言。可吊一也。中原謳吟思歸之人,日夜引領望陛下拯溺救焚;一與敵和,則中原絕望,後悔何及!可吊二也。海、泗,今之籓籬、咽喉也。彼得海、泗,且快吾籓籬以瞰吾室,扼吾咽喉以制吾命,則兩淮決不可保;兩淮不保,則大江決不可守;大江不守,則江、浙決不可安。可吊三也。紹興戊午,和議既成,秦檜建議遣大臣分往南京交割歸地;一旦渝盟,遂下親征之詔,金復請和。其反覆變詐如此,檜猶不悟,奉之如初,卒有前年之變,驚動輦轂,太上謀欲入海,行朝居民一空。覆轍不遠,忽而不戒,臣恐後車又將覆矣。可吊四也。紹興之和,首議決不與歸正人,口血未幹,盡變前議,一切遣還,如程師回、趙良嗣等,聚族數百,幾為蕭墻之憂。今必盡索歸正人,與之則反側生變,不與則敵不肯但已,必別起釁端。可吊五也。自檜當國二十年間,竭民膏血以奉金人,迄今府庫無旬月之儲,千村萬落,生理蕭然,重以蝗蟲、水潦。自今復和,則蠹國害民殆有甚焉。可吊六也。今日養兵之外,又有歲幣;歲幣之外,又能私覿;私覿之外,又有正旦、生辰之使;正旦、生辰之外,又有泛使。生民疲於奔命,帑廩涸於將迎。可吊七也。側聞金人嫚書,欲書禦名,欲去國號大字,欲用再拜,議者以為繁文小節,不必計較。臣切以為議者可斬也。大四郊多壘,卿大夫之辱;楚子問鼎,義士之所深恥;獻納二字,富弼以死爭之。今強敵橫行,與多壘孰辱?國號大小,與鼎輕重孰多?獻納二字,與再拜孰重?臣子欲君父屈己以從之,則是多壘不足辱,問鼎不必恥,獻納不必爭。可吊八也。臣恐再拜不已,必至稱臣;稱臣不已,必至請降;請降不已,必至納士;納士不已,必至銜璧;銜璧不已,必至輿櫬;輿櫬不已,必至如晉帝青衣行酒,然後為快。可吊九也。事至於此,求為匹夫,尚可得乎?可吊十也。

“竊觀今日之勢,和決不成。儻陛下毅然獨斷,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絕請和之議以鼓戰士,下哀痛之詔以收民心,如此,則有可賀者亦十:省數千億之歲幣,一也。專意武備,足食足兵,二也。無書名之恥,三也。無去大之辱,四也。無再拜之屈,五也。無稱臣之忿,六也。無請降之禍,七也。無納土之悲,八也。無銜璧、輿櫬之酷,九也。無青衣行酒之慘,十也。

“去十吊而就十賀,利害較然,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謂無勇者為婦人,今日舉朝之士,皆婦人也。如以臣言為不然,乞賜流放竄殛,以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太學正興國王質上疏曰:“陛下即位以來,慨然起乘時有為之誌,而陳康伯、葉義問、汪澈在廷,陛下皆不以為才,於是先逐義問,次逐澈,獨徘徊於康伯,不遽黜逐,而意終鄙之,遂決意用史浩;而浩亦不稱陛下意,於是決用張浚;而浚又無成,於是決用湯思退,今思退專任國政之且數月,臣度其終無益於陛下。夫宰相之任一不稱,則陛下之意一沮。前日康伯持陛下以和;和不成,浚持陛下以戰;戰不驗,浚又持陛下以守;守既困,思退又持陛下以和。陛下亦嘗深察和、戰、守之事乎?李牧之在雁門,法主於守,守乃所以為戰;祖逖之在河南,法主於戰,戰乃所以為和;羊祜之在襄陽,法主於和,和乃所以為守。是和戰、守本殊塗而同歸者也。今陛下之心誌未定,規模未立,或告陛下金弱且亡,而吾兵甚振,陛下則勃然有勒燕然之誌;或告陛下吾力不足恃而金人且來,陛下即委然有盟平涼之心;或告陛下吾不可進,金可入,陛下又蹇然有割鴻溝之意。臣今為陛下謀,會三者為一,天下惡有不定哉!”帝心以其言為然,而忌者共排之,以為年少好異,遂罷去。

九月,癸未,金主還都。

內侍李珂卒,贈節度使,謚靖恭。

右正言龔茂良諫曰:“中興賢相如趙鼎,勛臣如韓世忠,皆未有謚。如朝廷舉行,亦足少慰忠義之心,今施於珂為可惜。”甲申,罷珂賜謚。

乙酉,金主謂宰臣曰:“形勢之家,親識訴訟,請屬道達,官吏往往屈法徇情,宜一切禁止。”

己醜,金主謂宰臣曰:“北京懿州、臨潢等路,嘗經契丹寇掠,平、薊二州,近復蝗旱,百姓艱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多冒鬻為奴,朕甚憫之。可速遣使閱實其數,出內庫物贖之。”

時江、浙水利,久不修講,勢家園田,堙塞流水,命諸州守臣按視以聞。於是知湖州鄭作肅,知宣州許尹,知秀州姚憲,知常州劉唐稽,並乞開園田,浚港瀆。甲午,詔湖州委硃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委陳彌作,常州江陰軍委葉謙亨,宣州太平州委沈樞措置。

乙未,金主如鷹房,主者以鷹隼置內省堂上,金主怒曰:“此宰相廳事,豈置鷹隼處耶!”痛責其人,俾置他所。

丁酉,詔:“今後命官自盜枉法贓罪抵死,除籍沒家財外,依祖宗舊制決配。”

辛醜。以王之望參知政事,即軍中拜之。

以久雨,出內庫白金四十萬兩,和糴以賑貧民。尋又詔發江西義倉米二十萬石濟之。

壬寅,建康諸軍都統制兼淮西招撫使王彥帥師濟江,屯昭關。

癸卯,命湯思退都督江淮東路軍馬,固辭不行。乙巳,復命楊存中為同都督,錢端禮、吳芾並為都督府參贊軍事,罷宣諭司。仍易國書以付魏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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