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隆兴二年(金大定四年)
《续资治通鉴》 > 宋纪一百三十八 >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隆兴二年(金大定四年)
春,正月,丁亥朔,诏曰:“朕恭览乾德元年郊祀诏书,有云:‘务从省约,无至劳烦。’仰见事天之诚,爱民之仁。朕祗膺慈诏,嗣守皇祚,今岁冬日至,当郊见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仪物、诸军赏给依旧制外,其乘舆服御及中外支费,并从省约。”
戊子,金罢路、府、州元日及万春节贡献。
金主谓侍臣曰:“秦王宗翰有功于国,何乃无嗣?”皆未知所对。金主曰:“朕尝闻宗翰在西京,坑杀降者千人,得非其报耶?”
癸巳,帝谓侍臣曰:“近日士大夫奔竞之风少息否?”宰相汤思退等曰:“方欲措置。”帝曰:“卿等留意政事,当立纪纲,正法度,不可困于文书。”
金群臣再请上尊号,金主不许。
丙申,命虞允文调兵讨广西诸盗。
知潭州黄祖舜,言江、湖之间,私筹轻薄沙钱,请申严私铸之刑。户部契勘私铸毛钱及磨错翦凿并博易私钱行使,各有立定条法,下诸路提刑司,行下所部切严约束,从之。
丁酉,金主如安州春水。王寅,至安州,大雪。诏扈从人舍民家者,人日支钱一百与其主。
丙午,金布萨忠义复以书来。
庚戌,申严卿、监、郎官更出迭入之制。
辛亥,金主获头鹅,遣使荐山陵,自是岁以为常。
壬子,赈归正人。
是月,福建诸州地震。
二月,丁巳,金免安州今年赋役,凡扈从人尝止其家者亦复一年。庚午,还中都。
丙子,减文武官及百司吏郊赐之半。
庚辰,金以北京粟价踊贵,诏悉免今年课。
乙酉,胡昉自宿州还。
初,昉至金,金人以失信执之。帝闻昉被执,谓张浚曰:“和议不成,天也。自此事当归一矣。”既而布萨忠义以书进金主,金主览之,曰:“行人何罪!即遣还。边事令元帅府从宜措画。
三月,丙戌朔,诏张浚视师江淮。王之望等以币还。
初,汤思退恐和议不成,请以宗社大计奏禀上皇而后从事,帝曰:“金无礼如此,卿犹欲议和。今日敌势,非秦桧时比,卿议论,秦桧不若!”思退大骇,阴谋去浚,遂令之望等驿奏兵少粮乏,楼橹器械未备,又言委四万众以守泗州非计,帝惑之。会户部侍郎钱端礼言:“兵者凶器,愿以符离之溃为戒,早决国是,为社稷至计。”乃诏浚行视江淮。
时浚所招徠山东、淮北忠义之士,以实建康、镇江两军,凡万二千人;万弩营所招淮南壮士及江西群盗又万馀人,陈敏统之,以守泗州。凡
丁亥,诏荆襄、川陕帅臣严边备,毋先事妄举。
卢仲贤除名,械送郴州编管。
庚子,金中都地震。
壬寅,诏知光州皇甫倜毋招纳归正人。
金百官三请上尊号,不许。
夏,四月,丁巳,金平章政事完颜元宜罢,为东京留守,请还所赐甲第,从之。未几,致仕,死于家。
庚申,召还浚还朝。
戊辰,罢江淮都督府。
甲戌,金出宫女二十一人。
丁丑,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张浚罢。
汤思退讽右正言尹穑论浚跋扈,且费国不资,奏令张深守泗不受赵廓之代为拒命。复论督府参议官冯方,罢之。浚及请解督府,诏以钱端礼、王之望宣谕两淮而召浚还。端礼入奏,言两淮名曰备守,守未必备,名曰治兵,兵未必精,盖诋浚也。浚留平江,凡八上疏乞致仕,帝察浚之忠,欲全其去,乃命以少师、保信节度使判福州。
左司谏陈良翰,侍御史周操,言浚忠勤,人望所属,不当使去国,皆坐罢。
癸未,言者论宰执徇欺之弊,命书置政事堂。
五月,丙申,误吴璘毋招纳归正人。
辛丑,诏刘宝量度泗州轻重取舍以闻。
贬江西总管邵宏渊,南安军安置,仍征其盗用库钱。
癸卯,金以旱,敕有司审冤狱,禁宫中音乐,放球场役夫。
乙巳,帝率群臣诣德寿宫贺天申节,始用乐。
壬子,金讨平斡罕馀党富苏合。
六月,甲寅朔,日有食之。
辛酉,以淫雨,诏州县理滞囚。
庚午,金初定五岳、四渎礼。
戊辰,太白昼见。
壬申,命虞允文弃唐、邓,允文不奉诏。
庚辰,金诏陕西元帅府议入蜀利害以闻。
丁丑,赈江东、两淮被水贫民。
秋,七月,乙酉,召虞允文还,以户部尚书韩仲通为湖北、京西制置使。
丁亥,同知枢密院事洪遵罢,寻落职。
壬辰,金故卫王襄妃及其子和尚,以妖妄伏诛。
庚子,太白经天。
金以左丞赫舍哩良弼为平章政事。
诏:“内外文武官年七十不请致仕者,遇效毋得廕补。”
乙巳,命海、泗二州撤戍。
丁未,雨雹。
癸丑,以江东、浙西大水,诏廷臣言阙政急务。
八月,甲寅朔,帝以灾异,避殿,减膳。
戊午,金以参知政事完颜守道为尚书左丞,大兴尹唐古安礼为参知政事。
壬申,金主谓宰臣曰:“卿每奏皆常事,凡
己卯,金主如大房山;越二日,致祭于山陵。
庚辰,以资政殿大学士贺允中知枢密院事。
辛巳,判福州、魏国公张浚薨。
初,浚既去,朝廷遂决和议。浚犹上疏言尹穑奸邪,必误国事,且劝帝务学亲贤。或劝浚勿复以时事为言,浚曰:“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间。吾荷两朝厚恩,久居重任,今虽去国,惟日望上心感悟。苟有所见,安忍弗言!上如欲复用浚,浚当即日就道,不敢以老疾为辞,如若等言,是诚何心哉!”闻者耸然。
行次馀干,得疾,手书付二子栻、杓曰:“吾尝相国,不能恢复中原,雪祖宗之耻,即死,不当葬我先人墓左,葬我衡山下足矣。”数日而卒。赠太保。
浚不主和议,为时所重。所荐虞允文、汪应辰、王十朋、刘珙等,皆为名臣。唯以吴玠故杀曲端,与李纲、赵鼎不协而又诋之,颇为公论所少。
壬午,汤思退奏遣宗正少卿魏杞如金议和。帝面谕杞曰:“今遣使,一正名,二退师,三减岁币,四不发归附人。”杞条陈十七事拟问对,帝随事画可。陛辞,奏曰:“臣将旨出疆,岂敢不勉!万一无厌,愿速加兵。”帝善之。
兵部侍郎胡铨上书,以赈灾为急务,议和为阙政。其谏议和之言曰:“自靖康迄今,凡四十年,三遭大变,皆在和议,则金之不可与和彰彰矣。今日之议若成,则有可吊者十,请为陛下极言之:
“真宗时,宰相李沆谓王旦曰:‘我死,公必为相,切勿与契丹讲和。’旦殊
“窃观今日之势,和决不成。傥陛下毅然独断,追回使者魏杞、康湑等,绝请和之议以鼓战士,下哀痛之诏以收民心,如此,则有可贺者亦十:省数千亿之岁币,一也。专意武备,
“去十吊而就十贺,利害较然,而陛下不悟。《春秋左氏》谓无勇者为妇人,今日举朝之士,皆妇人也。如以臣言为不然,乞赐流放窜殛,以为臣子出位犯分之戒。”
太学正兴国王质上疏曰:“陛下即位以来,慨然起乘时有为之志,而陈康伯、叶义问、汪澈在廷,陛下皆不以为才,于是先逐义问,次逐澈,独徘徊于康伯,不遽黜逐,而意终鄙之,遂决意用史浩;而浩亦不称陛下意,于是决用张浚;而浚又无成,于是决用汤思退,今思退专任国政之且数月,臣度其终无益于陛下。夫宰相之任一不称,则陛下之意一沮。前日康伯持陛下以和;和不成,浚持陛下以战;战不验,浚又持陛下以守;守既困,思退又持陛下以和。陛下亦尝深察和、战、守之事乎?李牧之在雁门,法主于守,守乃所以为战;祖逖之在河南,法主于战,战乃所以为和;羊祜之在襄阳,法主于和,和乃所以为守。是和战、守本殊涂而同归者也。今陛下之心志未定,规模未立,或告陛下金弱且亡,而吾兵甚振,陛下则勃然有勒燕然之志;或告陛下吾力不足恃而金人且来,陛下即委然有盟平凉之心;或告陛下吾不可进,金可入,陛下又蹇然有割鸿沟之意。臣今为陛下谋,会三者为一,天下恶有不定哉!”帝心以其言为然,而忌者共排之,以为年少好异,遂罢去。
九月,癸未,金主还都。
内侍李珂卒,赠节度使,谥靖恭。
右正言龚茂良谏曰:“中兴贤相如赵鼎,勋臣如韩世忠,皆未有谥。如朝廷举行,亦足少慰忠义之心,今施于珂为可惜。”甲申,罢珂赐谥。
乙酉,金主谓宰臣曰:“形势之家,亲识诉讼,请属道达,官吏往往屈法徇情,宜一切禁止。”
己丑,金主谓宰臣曰:“北京懿州、临潢等路,尝经契丹寇掠,平、蓟二州,近复蝗旱,百姓艰食,父母兄弟不能相保,多冒鬻为奴,朕甚悯之。可速遣使阅实其数,出内库物赎之。”
时江、浙水利,久不修讲,势家园田,堙塞流水,命诸州守臣按视以闻。于是知湖州郑作肃,知宣州许尹,知秀州姚宪,知常州刘唐稽,并乞开园田,浚港渎。甲午,诏湖州委硃夏卿,秀州委曾愭,平江府委陈弥作,常州江阴军委叶谦亨,宣州太平州委沈枢措置。
乙未,金主如鹰房,主者以鹰隼置内省堂上,金主怒曰:“此宰相厅事,岂置鹰隼处耶!”痛责其人,俾置他所。
丁酉,诏:“今后命官自盗枉法赃罪抵死,除籍没家财外,依祖宗旧制决配。”
辛丑。以王之望参知政事,即军中拜之。
以久雨,出内库白金四十万两,和籴以赈贫民。寻又诏发江西义仓米二十万石济之。
壬寅,建康诸军都统制兼淮西招抚使王彦帅师济江,屯昭关。
癸卯,命汤思退都督江淮东路军马,固辞不行。乙巳,复命杨存中为同都督,钱端礼、吴芾并为都督府参赞军事,罢宣谕司。仍易国书以付魏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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