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威王晃

《南史》 > 卷四十三·齊高帝諸子下 > 長沙威王晃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高帝第四子也。少有武力,爲高帝所愛。升明二年,代兄映爲淮南、宣城二郡太守。晃便弓馬,初沈攸之事起,晃多從武容,赫弈都街,時人爲之語曰:“煥煥蕭四傘。”其年,遷西中郎將、豫州刺史,監二州諸軍事。

高帝踐阼,晃每陳政事,輒爲典簽所裁,晃殺之。上大怒,手詔賜杖。遷南徐州刺史,加都督。武帝爲皇太子,拜武進陵,於曲阿後湖鬥隊,使晃禦馬軍,上聞之,又不悅。臨崩,以晃屬武帝,處以輦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以晃爲都督、南徐州刺史。入爲中書監。時禁諸王蓄仗,在都下者,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爲禁司所覺,投之江中。帝聞之大怒,將糾以法,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白象,晃小字也。上亦垂泣。高帝大漸時,戒武帝曰:“宋氏若骨肉不相圖,佗族豈得乘其弊?汝深戒之。”故武帝終無異意,然晃亦不見親寵。當時論者,以武帝優於魏文,減於漢明。

後拜車騎將軍、侍中。薨,贈開府儀同三司。武帝嘗幸鍾山,晃從駕。以馬矟刺道邊枯櫱,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聚而矟不出,乃令晃復馳馬拔之,應手便去。每遠州獻駿馬,上輒令晃於華林中調試之。高帝常曰:“此我家任城也。”武帝緣此意,故諡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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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威王晃》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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