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威王晃
《南史》 > 卷四十三·齐高帝诸子下 > 长沙威王晃
长沙威王晃字宣明,高帝第四子也。少有武力,爲高帝所爱。升明二年,代兄映爲淮南、宣城二郡太守。晃便弓马,初沈攸之事起,晃多从武容,赫弈都街,时人爲之语曰:“焕焕萧四伞。”其年,迁西中郎将、豫州刺史,监二州诸军事。
高帝践阼,晃每陈政事,辄爲典签所裁,晃杀之。上大怒,手诏赐杖。迁南徐州刺史,加都督。武帝爲皇太子,拜武进陵,于曲阿后湖斗队,使晃御马军,上闻之,又不悦。临崩,以晃属武帝,处以辇毂近蕃,勿令远出。
永明元年,以晃爲都督、南徐州刺史。入爲中书监。时禁诸王蓄仗,在都下者,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晃爱武饰,罢徐州还,私载数百人仗还都,爲禁司所觉,投之江中。帝闻之大怒,将纠以法,豫章王嶷稽首流涕曰:“晃罪诚不足宥,陛下当忆先朝念白象。”白象,晃小字也。上亦垂泣。高帝大渐时,戒武帝曰:“宋氏若骨肉不相图,佗族岂得乘其弊?汝深戒之。”故武帝终无异意,然晃亦不见亲宠。当时论者,以武帝优于魏文,减于汉明。
后拜车骑将军、侍中。薨,赠开府仪同三司。武帝尝幸锺山,晃从驾。以马矟刺道边枯櫱,上令左右数人引之,银缠皆卷聚而矟不出,乃令晃复驰马拔之,应手便去。每远州献骏马,上辄令晃于华林中调试之。高帝常曰:“此我家任城也。”武帝缘此意,故諡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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