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祥

《晉書》 > 列傳第三章 > 王祥

王祥,字休徵,瑯邪臨沂人,漢諫議大夫吉之後也。祖仁,青州刺史。父融,公府辟不就。

祥性至孝。早喪親,繼母硃氏不慈,數譖之,由是失愛於父。每使掃除牛下,祥愈恭謹。父母有疾,衣不解帶,湯藥必親嘗。母常欲生魚,時天寒冰凍,祥解衣將剖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持之而歸。母又思黃雀灸,復有黃雀數十飛入其幕,復以供母。鄉裏驚嘆,以為孝感所致焉。有丹柰結實,母命守之,每風雨,祥輒抱樹而泣。其篤孝純至如此。

漢未遭亂,扶母攜弟覽避地廬江,隱居三十余年,不應州郡之命。母終,居喪毀瘁,杖而後起。徐州刺史呂虔檄為別駕,祥年垂耳順,固辭不受。覽勸之,為具車牛,祥乃應召,虔委以州事。於時寇盜充斥,祥率勵兵士,頻討破之。州界清靜,政化大行。時人歌之曰:“海沂之康,實賴王祥。邦國不空,別駕之功。”

舉秀才,除溫令,累遷大司農。高貴鄉公即位,與定策功,封關內侯,拜光祿勛,轉司隸校尉。從討毌丘儉,增邑四百戶,遷太常,封萬歲亭侯。天子幸太學,命祥為三老。祥南面幾杖,以師道自居。天子北面乞言,祥陳明王聖帝君臣政化之要以訓之,聞者莫不砥礪。

及高貴鄉公之弒也,朝臣舉哀,祥號哭曰“老臣無狀”,涕淚交流,眾有愧色。頃之,拜司空,轉太尉,加侍中。五等建,封睢陵侯,邑一千六百戶。

及武帝為晉王,祥與荀顗往謁,顗謂祥曰:“相王尊重,何侯既已盡敬,今便當拜也。”祥曰:“相國誠為尊貴,然是魏之宰相。吾等魏之三公,公王相去,一階而已,班例大同,安有天子三司而輒拜人者!損魏朝之望,虧晉王之德,君子愛人以禮,吾不為也。”及入,顗遂拜,而祥獨長揖。帝曰:“今日方知君見顧之重矣!”

武帝踐阼,拜太保,進爵為公,加置七官之職。帝新愛命,虛己以求讜言。祥與何曾、鄭沖等耆艾篤老,希復朝見,帝遣侍中任愷諮問得失,及政化所先。祥以年老疲耄,累乞遜位,帝不許。禦史中丞侯史光以祥久疾,闕朝會禮,請免祥官。詔曰:“太保元老高行,朕所毗倚以隆政道者也。前後遜讓,不從所執,此非有司所得議也。”遂寢光奏。祥固乞骸骨,詔聽以睢陵公就第,位同保傅,在三司之右,祿賜如前。詔曰:“古之致仕,不事王侯。今雖以國公留居京邑,不宜復苦以朝請。其賜幾杖,不朝,大事皆諮訪之。賜安車駟馬,第一區,錢百萬,絹五百匹,床帳簟褥,以舍人六人為睢陵公舍人,置官騎二十人。以公子騎都尉肇為給事中,使常優遊定省。又以太保高潔清素,家無宅宇,其權留本府,須所賜第成乃出。”

及疾篤,著遺令訓子孫曰:“夫生之有死,自然之理。吾年八十有五,啟手何恨。不有遺言,使爾無述。吾生值季末,登庸歷試,無毗佐之勛,沒無以報。氣絕但洗手足,不須沐浴,勿纏屍,皆浣故衣,隨時所服。所賜山玄玉佩、衛氏玉玦、綬笥皆勿以斂。西芒上土自堅貞,勿用甓石,勿起墳隴。穿深二丈,槨取容棺。勿作前堂、布幾筵、置書箱鏡奩之具,棺前但可施床榻而已。Я脯各一盤,玄酒一杯,為朝夕奠。家人大小不須送喪,大小祥乃設特牲。無違余命!高柴泣血三年,夫子謂之愚。閔子除喪出見。援琴切切而哀,仲尼謂之孝。故哭泣之哀,日月降殺,飲食之宜,自有制度。夫言行可覆,信之至也;推美引過,德之至也;揚名顯親,孝之至也;兄弟怡怡,宗族欣欣,悌之至也;臨財莫過乎讓:此五者,立身之本。顏子所以為命,未之思也,夫何遠之有!”其子皆奉而行之。

泰始五年薨,詔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三十萬,布帛百匹。時文明皇太後崩始逾月,其後詔曰:“為睢陵公發哀,事乃至今。雖每為之感傷,要未得特敘哀情。今便哭之。”明年,策謚曰元。

祥之薨,奔赴者非朝廷之賢,則親親故吏而已,門無雜吊之賓。族孫戎嘆曰:“太保可謂清達矣!”又稱:“祥在正始,不在能言之流。及與之言,理致清遠,將非以德掩其言乎!”祥有五子:肇、夏、馥、烈、芬。

肇孽庶,夏早卒,馥嗣爵。鹹寧初,以祥家甚貧儉,賜絹三百匹,拜馥上洛太守,卒謚曰孝。子根嗣,散騎郎。肇仕至始平太守。肇子俊,守太子舍人,封永世侯。俊子遐,郁林太守。烈、芬並幼知名,為祥所愛。二子亦同時而亡。將死,烈欲還葬舊土,芬欲留葬京邑。祥流涕曰:“不忘故鄉,仁也;不戀本土,達也。惟仁與達,吾二子有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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