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義
古者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庶子官職諸侯、卿、大夫、士之庶子之卒,掌其戒令,與其教治,別其等,正其位。國有大事,則率國子而致於大子,唯所用之。若有甲兵之事,則授之以車甲,合其卒伍,置其有司,以軍法治之,司馬弗正。凡國之政事,國子存遊卒,使之修德學道,春合諸學,秋合諸射,以考其藝而進退之。
諸侯燕禮之義:君立阼階之東南,南鄉爾卿,大夫皆少進,定位也;君席阼階之上,居主位也;君獨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適之義也。設賓主,飲酒之禮也;使宰夫為獻主,臣莫敢與君亢禮也;不以公卿為賓,而以大夫為賓,為疑也,明嫌之義也;賓入中庭,君降一等而揖之,禮之也。
君舉旅於賓,及君所賜爵,皆降
席:小卿次上卿,大夫次小卿,士、庶子以次就位於下。獻君,君舉旅行酬;而後獻卿,卿舉旅行酬;而後獻大夫,大夫舉旅行酬;而後獻士,士舉旅行酬;而後獻庶子。俎豆、牲體、薦羞,皆有等差,所以明貴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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