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記上
諸侯行而死於館,則其復如於其國。如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其輤有裧,緇布裳帷素錦以為屋而行。至於廟門,不毀墻遂入適所殯,唯輤為說於廟門外。大夫、士死於道,則升其乘車之左轂,以其綏復。如於館死,則其復如於家。大夫以布為輤而行,至於家而說輤,載以輲車,入自門至於阼階下而說車,舉自阼階,升適所殯。士輤,葦席以為屋,蒲席以為裳帷。
凡訃於其君,曰:“君之臣某死”;父母、妻、長子,曰:“君之臣某之某死”。君訃於他國之君,曰:“寡君不祿,敢告於執事。”;夫人,曰:“寡小君不祿。”;大子之喪,曰:“寡君之適子某死。”大夫訃於同國:適者,曰:“某不祿”;訃於士,亦曰:“某不祿”;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訃於適者,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祿,使某實。”士訃於同國大夫,曰:“某死”,訃於士,亦曰:“某死”;訃於他國之君,曰:“君之外臣某死”,訃於大夫,曰:“吾子之外私某死”,訃於士,亦曰:“吾子之外私某死”。大夫次於公館以終喪,士練而歸。士次於公館,大夫居廬,士居堊室。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士為其父母兄弟之為大夫者之喪,服如士服。大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大夫之庶子為大夫,則為其父母服大夫服;其位,與未為大夫者齒。士之子為大夫,則其父母弗能主也,使其子主之。無子,則為之置後。
大夫蔔宅與葬日,有司麻衣、布衰、布帶,因喪屨,緇布冠不蕤。占者皮弁。如筮,則史練冠長衣以筮。占者朝服。大夫之喪,既薦馬。薦馬者,哭踴,出乃包奠而讀書。大夫之喪,大宗人相,小宗人命龜,蔔人作龜。復,諸侯以褒衣冕服,爵弁服,夫人稅衣揄狄,狄稅素沙。內子以鞠衣,褒衣,素沙。下大夫以襢衣,其余如士。復西上。大夫不揄絞,屬於池下。大夫附於士,士不附於大夫,附於大夫之昆弟。無昆弟,則從其昭穆。雖王父母在,亦然。婦附於其夫之所附之妃,無妃。則亦從其昭穆之妃。妾附於妾祖姑,無妾祖姑則亦從其昭穆之妾。男子附於王父則配;女子附於王母,則不配。公子附於公子。君薨,大子號稱子,待猶君也。
有三年之練冠,則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屨不易。有父母之喪,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殤則練冠。附於殤,稱陽童某甫,不名,神也。凡異居,始聞兄弟之喪,唯以哭對,可也。其始麻,散帶绖。未服麻而奔喪,及主人之未成绖也:疏者,與主人皆成之;親者,終其麻帶绖之日數。主妾之喪,則自绖至於練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殯祭,不於正室。君不撫仆妾。女君死,則妾為女君之黨服。攝女君,則不為先女君之黨服。
聞兄弟之喪,大功以上,見喪者之鄉而哭。適兄弟之送葬者弗及,遇主人於道,則遂之於墓。凡主兄弟之喪,雖疏亦虞之。
凡喪服未畢,有吊者,則為位而哭拜踴。大夫之哭大夫,弁绖;大夫與殯,亦弁绖。大夫有私喪之葛,則於其兄弟之輕喪,則弁绖。
為長子杖,則其子不以杖即位。為妻,父母在,不杖,不稽顙。母在,不稽顙。稽顙者,其贈也拜。違諸侯之大夫,不反服。
違大夫之諸侯,不反服。喪冠條屬,以別吉兇。三年之練冠,亦條屬,右縫。小功以下左。緦冠繰纓。大功以上散帶。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加灰,錫也。
諸侯相襚,以後路與冕服。先路與褒衣,不以襚。遣車視牢具。疏布輤,四面有章,置於四隅。載粻,有子曰:“非禮也。喪奠,脯醢而已。”祭稱孝子、孝孫,喪稱哀子、哀孫。端衰,喪車,皆無等。大白冠,緇布之冠,皆不蕤。委武玄縞而後蕤。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而祭於己。士弁而親迎,然則士弁而祭於己可也。
暢臼以椈,杵以梧。枇以桑,長三尺;或曰五尺。畢用桑,長三尺,刊其柄與末。率帶,諸侯、大夫皆五采;士二采。醴者,稻醴也。甕甒筲衡,實見間而後折入。重,既虞而埋之。
凡婦人,從其夫之爵位。小斂、大斂、啟,皆辯拜。朝夕哭,不帷。無柩者不帷。君若載而後吊之,則主人東面而拜,門右北面而踴。出待,反而後奠。子羔之襲也:繭衣裳與稅衣纁袡為一,素端一,皮弁一,爵弁一,玄冕一。曾子曰:“不襲婦服。”為君使而死,於公館,復;私館不復。公館者,公宮與公所為也。私館者,自卿大夫以下之家也。公七踴,大夫五踴,婦人居間,士三踴,婦人皆居間。公襲:卷衣一,玄端一,朝服一,素積一,纁裳一,爵弁二,玄冕一,褒衣一。朱綠帶,申加大帶於上。小斂環绖,公大夫士一也。公視大斂,公升,商祝鋪席,乃斂。魯人之贈也:三玄二纁,廣尺,長終幅。
吊者即位於門西,東面;其介在其東南,北面西上,西於門。主孤西面。相者受命曰:“孤某使某請事。”客曰:“寡君使某,如何不淑!”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吊者入,主人升堂,西面。吊者升自西階,東面,致命曰:“寡君聞君之喪,寡君使某,如何不淑!”子拜稽顙,吊者降,反位。含者執璧將命曰:“寡君使某含。”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含者入,升堂,致命。再拜稽顙。含者坐委於殯東南,有葦席;既葬,蒲席。降,出,反位。宰朝服,即喪屨升自西階,西面,坐取璧,降自西階以東。襚者曰:“寡君使某襚。”相者入告,出曰:“孤某須矣。”襚者執冕服;左執領,右執要,入,升堂致命曰:“寡君使某襚。”子拜稽顙。委衣於殯東。襚者降,受爵弁服於門內溜,將命,子拜稽顙,如初。受皮弁服於中庭。自西階受朝服,自堂受玄端,將命,子拜稽顙,皆如初。襚者降,出,反位。宰夫五人,舉以東。降自西階。其舉亦西面。上介赗:執圭將命,曰:“寡君使某赗。”相者入告,反命曰:“孤某須矣。”陳乘黃大路於中庭,北辀。執圭將命。客使自下,由路西。子拜稽顙,坐委於殯東南隅。宰舉以東。凡將命,鄉殯將命,子拜稽顙。西面而坐,委之。宰舉璧與圭,宰夫舉襚,升自西階,西面,坐取之,降自西階。赗者出,反位於門外。上客臨曰:“寡君有宗廟之事,不得承事,使一介老某相執綍。”相者反命曰:“孤某須矣。”臨者入門右,介者皆從之,立於其左東上。宗人納賓,升,受命於君;降曰:“孤敢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某,毋敢視賓客,敢固辭。”宗人反命曰:“孤敢固辭吾子之辱,請吾子之復位。”客對曰:“寡君命使臣某,毋敢視賓客,是以敢固辭。固
其國有君喪,不敢受吊。外宗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士盥於盤北。舉遷屍於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踴。夫人東面坐,馮之興踴。士喪有與天子同者三:其終夜燎,及乘人,專道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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