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話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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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陽王司馬睦字子友,是譙王司馬遜的弟弟。在魏為安平亭侯,歷任侍禦史。武帝接受禪讓,封他為中山王,封邑五千二百戶。司馬睦自己上表請求依照六蓼祭祀臯陶,郜杞祭祀相建立宗廟。事情交給太常,按照禮典評議。博士祭酒劉患等人議:“《禮記.王制》,諸侯設五廟,二昭二穆,加上太祖廟共五個。據此立始祖的廟,指的是嫡傳系統的繼承,一個人可以立。假如旁支兄弟都是諸侯,最初被封的國君不能立廟。如今司馬睦不是正統,如果立祖廟,中山不能並列。後世的中山王才能為司馬睦立廟,作為後世子孫的始祖。”詔書說:“禮制條文不明,這是關系到制度的大事,應該詳細審定,可交付禮官廣泛議論,再處理此事。”

鹹寧三年,司馬睦派人招募遷徙國內八縣接受逃亡、私自占有及改變姓名、詐冒免除徭役的七百多產,冀州刺史杜友奏報司馬睦招納引誘逃亡的人,不適宜做一國之君。有關官吏上奏,說事情發生在大赦前,應原諒。詔書說:“中山王所做的事怎麽到了這個地步,讀奏章讓人很茫然。廣泛地任用親戚,將靠他們對上輔助王室,對下施恩惠於百姓。難道僅僅為了榮耀崇大自身,而使百姓違背法律嗎!逭件事應該深入議論得失,這正是區分好壤的地方。如果不宜做一國之君,為什麽用在赦令前後來論斷呢?貶司馬睦為縣侯。”於是封為丹水縣侯。

等到吳國被平定,太康初年下詔恢復爵位。有關官吏奏請封他為江陽王,皇帝說:“司馬睦退身平靜地思考過失,重新修養自己的品德,如今有了爵位土地,不僅僅是因為赦免。江陽地方險要遙遠,把高陽郡封給他。”於是封為高陽王。元康元年,任宗正。死在官位上,長子司馬蔚死得早,孫子司馬毅繼承王位。官拜散騎侍郎,永嘉年間死於石勒。隆安元年,韶書讓譙敬王司馬恬次子恢之的兒子文深做司馬毅的繼承人。在王位五年,去世,沒兒子,又以高密王司馬純的兒子法蓮繼嗣。宋接受禪讓,封國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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