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壺
投壺之禮,主人奉矢,司射奉中,使人執壺。主人請曰:“某有
司射進度壺,間以二矢半,反位,設中,東面,執八算興。
請賓曰:“順投為入。比投不釋,勝飲不勝者,正爵既行,請為勝者立馬,一馬從二馬,三馬既立,請慶多馬。”請主人亦如之。
命弦者曰:“請奏《貍首》,間若一。”大師曰:“諾。”
左右告矢具,請拾投。有入者,則司射坐而釋一算焉。賓黨於右,主黨於左。
卒投,司射執算曰:“左右卒投,請數。”二算為純,一純以取,一算為奇。遂以奇算告曰:“某賢於某若幹純”。奇則曰奇,鈞則曰左右鈞。
命酌曰:“請行觴。”酌者曰:“諾。”當飲者皆跪奉觴,曰:“賜灌”;勝者跪曰:“敬養”。
正爵既行,請立馬。馬各直其算。一馬從二馬,以慶。慶禮曰:“三馬既備,請慶多馬。”賓主皆曰:“諾。”正爵既行,請徹馬。
算多少視其坐。籌,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算長尺二寸。壺:頸修七寸,腹修五寸,口徑二寸半;容鬥五升。壺中實小豆焉,為其矢之躍而出也。壺去席二矢半。矢以柘若棘,毋去其皮。魯令弟子辭曰:毋幠,毋敖,毋偝立,毋逾言;偝立逾言,有常爵。薛令弟子辭曰:毋幠,毋敖,毋偝立,毋逾言;若是者浮。
鼓:○□○○□□○□○○□,半;○□○□○○○□□○□○:魯鼓。(○是擊鼙的鼓點,□是擊鼓有鼓點。)
○□○○○□□○□○○□□○□○○□□○。半;○□○○○□□○:薛鼓。
取半以下為投壺禮,盡用之為射禮。司射、庭長,及冠士立者,皆屬賓黨;樂人及使者、童子,皆屬主黨。
魯鼓:○□○○□□○○,半;○□○○□○○○○□○□○;
薛鼓:○□○○○○□○□○□○○○□○□○○□○,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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