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王皇後

《梁書》 > 卷七 > 太宗王皇後

太宗簡皇後王氏,諱靈賓,瑯邪臨沂人也。祖儉,太尉、南昌文憲公。

後幼而柔明淑德,叔父暕見之曰:“吾家女師也。”天監十一年,拜晉安王妃。生哀太子大器,南郡王大連,長山公主妙纮。中大通三年十月,拜皇太子妃。太清三年三月,薨於永福省,時年四十五。其年,太宗即位,追崇為皇後,謚曰簡。大寶元年九月,葬莊陵。先是詔曰:“簡皇後窀穸有期。昔西京霸陵,因山為藏;東漢壽陵,流水而已。朕屬值時艱,歲饑民弊,方欲以身率下,永示敦樸。今所營莊陵,務存約儉。”又詔金紫光祿大夫蕭子範為哀策文。

父騫,字思寂,本名玄成,與齊高帝偏諱同,故改焉。以公子起家員外郎,遷太子洗馬,襲封南昌縣公,出為義興太守。還為驃騎諮議,累遷黃門郎,司徒右長史。性凝簡,不狎當世。嘗從容謂諸子曰:“吾家門戶,所謂素族,自可隨流平進,不須茍求也。”永元末,遷侍中,不拜。高祖霸府建,引為大司馬諮議參軍,俄遷侍中,領越騎校尉。

高祖受禪,詔曰:“庭堅世祀,靡輟於宗周,樂毅錫壤,乃昭於洪漢。齊故太尉南昌公,含章履道,草昧興齊,謨明翊贊,同符在昔。雖子房之蔚為帝師,文若之隆比王佐,無以尚也。朕膺歷受圖,惟新寶命,莘莘玉帛,升降有典。永言前代,敬惟徽烈,匪直懋勛,義兼懷樹。可降封南昌公為侯,食邑千戶。”騫襲爵,遷度支尚書。天監四年,出為東陽太守,尋徙吳郡。八年,入為太府卿,領後軍將軍,遷太常卿。十一年,遷中書令,加員外散騎常侍。

時高祖於鐘山造大愛敬寺,騫舊墅在寺側,有良田八十余頃,即晉丞相王導賜田也。高祖遣主書宣旨就騫求市,欲以施寺。騫答旨雲:“此田不賣;若是敕取,所不敢言。”酬對又脫略。高祖怒,遂付市評田價,以直逼還之。由是忤旨,出為吳興太守。在郡臥疾不視事。征還,復為度支尚書,加給事中,領射聲校尉。以母憂去職。

普通三年十月卒,時年四十九。詔贈侍中、金紫光祿大夫,謚曰安。子規襲爵,別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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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王皇后》简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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