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六年
【經】
六年春正月,寔來。
夏四月,公會紀侯於成。
秋八月壬午,大閱。
蔡人殺陳佗。
九月丁卯,子同生。
冬,紀侯來朝。
【傳】
六年春,自曹來朝。書曰“寔來”,不復其國也。
楚武王侵隨,使薳章求成焉,軍於瑕以待之。隨人使少師董成。鬥伯比言於楚子曰:“吾不得誌於漢東也,我則使然。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彼則懼而協以謀我,故難間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小國離,楚之利也。少師侈,請羸師以張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鬥伯比曰:“
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誘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道大淫。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今民餒而君逞欲,祝史矯舉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
夏,會於成,紀來諮謀齊難也。
北戎伐齊,齊侯使乞師於鄭。鄭大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為其班,後鄭。鄭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師。
公之未昏於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大子忽。大子忽辭,人問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雲:‘
秋,大閱,簡車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禮舉之,接以大牢,蔔士負之,士妻食之。公與文姜、宗婦命之。
公問名於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與吾同物,命之曰同。”
冬,紀侯來朝,請王命以求成於齊,公告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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