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六年
【经】
六年春正月,寔来。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
秋八月壬午,大阅。
蔡人杀陈佗。
九月丁卯,子同生。
冬,纪侯来朝。
【传】
六年春,自曹来朝。书曰“寔来”,不复其国也。
楚武王侵随,使薳章求成焉,军于瑕以待之。随人使少师董成。鬥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于汉东也,我则使然。我张吾三军而被吾甲兵,以武临之,彼则惧而协以谋我,故难间也。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小国离,楚之利也。少师侈,请羸师以张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鬥伯比曰:“
少师归,请追楚师,随侯将许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诱我也,君何急焉?臣闻小之能敌大也,小道大淫。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今民馁而君逞欲,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丰备,何则不信?”对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故奉牲以告曰,‘
夏,会于成,纪来谘谋齐难也。
北戎伐齐,齐侯使乞师于郑。郑大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于是,诸侯之大夫戍齐,齐人馈之饩,使鲁为其班,后郑。郑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师。
公之未昏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大子忽。大子忽辞,人问其故,大子曰:“人各有耦,齐大,非吾耦也。《诗》云:‘
秋,大阅,简车马也。
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大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卜士负之,士妻食之。公与文姜、宗妇命之。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以名生为信,以德命为义,以类命为象,取于物为假,取于父为类。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以国则废名,以官则废职,以山川则废主,以畜牲则废祀,以器币则废礼。晋以僖侯废司徒,宋以武公废司空,先君献、武废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命之曰同。”
冬,纪侯来朝,请王命以求成于齐,公告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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