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元纪十七 > 《延祐五年》 > 拼音版
春,正月,甲戌,懿州地震。
丙子,安南来贡。
乙酉,敕:“诸王位下民在大都者,与民均役。”
丁亥,会试进士。
是月,召前中书右丞尚文为太子詹事。
河北、河南道廉访副使鄂啰言:“近年河决杞县小黄村口,滔滔南流,莫能御遏;陈、颍濒河膏腴之地浸没,百姓流散。今水迫汴城,远无数里,倘值霖雨水溢,仓猝何以防御!方今农隙,宜为讲究,使水归故道,达于江、淮,不惟陈、颍之民得遂其生,而汴城亦可恃以无患。”诏都水监与汴梁路分监修治。以二月兴工,至三月而毕。
以真定路总管曹伯启为司农丞,命至江浙议盐法。伯启既至,罢检校官,置六仓于浙东、西,设运盐官;输运有期,出纳有次,船户、仓吏资卖漏失者有罚。归报,著为令。
二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和宁路地震。
丁酉,秦州秦安县山崩。
戊申,建鹿顶殿于文德殿后。
辛亥,敕杭州守臣,春、秋祭淮安忠武王巴延祠。
乙卯,命中书省汰不急之役。
敕上都诸寺、权豪商贩货物并输税课。
戊午,给书西天字《维摩经》金三千两。
初,宣徽院使岁会内廷佛事之费,以斤数者,面四十万九千五百,油七万九千,酥蜜共五万馀。盖自至元三十年间,醮祠佛事之目仅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增至五百馀;至是僧徒冒利无厌,岁费滋甚,较之大德,又不知几倍矣。
三月,辛酉,尚文入见,年八十二矣。帝顾太保库春而目之曰:“此自世祖皇帝效力,洁净人也。”徐谕曰:“汝知古今,识道理,练大务,皇太子托汝善辅之,有言勿吝善教,此朕意也。”文见太子,首以念祖宗、孝两宫、养德性、辨邪正陈之,太子异其言。
戊辰,廷试进士,赐呼图达勒、霍希贤以下五十人及第、出身。
癸未,命晋王伊苏特穆尔赈辽东贪民。
给金九百两,银百五十两,书金字《藏经》。
乙酉,御史台言诸司近侍隔越中书闻奏者,请如旧制论罪,从之。
曹伯启擢南台治书侍御史,上言:“扬清激浊,属在台宪。诸被枉赴诉者,实则直之,妄则加论可也。今诉冤一切不问,岂风纪定制乎!”伯启俄去位。
夏,四月,乙亥,眈罗辅猎户成金等为寇,敕征东行省督兵捕之。
庚戌,免怀孟、河南南阳居民所输陕西盐课。时解州盐池为水所坏,命怀孟等处食陕西红盐。后以地远,改食沧盐,而仍输课陕西,民不堪命,故免之。
甲寅,以侍御史敬俨为中书参知政事。
俨初为侍御史,台臣有劾去而复职者,御史复劾之。章再上,命丞相、枢密共决之。俨曰:“如是则台事去矣。”遂即帝前奏黜之,因伏殿上,叩头请代,帝曰:“事非由汝,其复位。”至是拜参政。台臣复奏留之,俨亦陛辞,不允,赐《大学衍义》及所服犀带。旧制,诸院及寺监得奏除其僚属,岁久多冒滥,富民或以赂进,有至大官者。俨以名爵当慎惜,会台臣亦以为言,乃奏悉追夺之,著为令。
戊午,帝如上都。
五月,丁卯,以御史中丞伊拉齐为中书右丞。
壬申,监察御史言:“比年名爵冒滥,太尉、司徒、国公,接迹于朝。昔奉诏裁罢,中外莫不欣悦;近闻礼部奉旨铸太尉、司徒、司空等印二十有六,此辈无功于国,载在史册,贻笑将来。请自今,门阀贵重、勋业昭著者,存留一二,馀并革去。”从之。
癸酉,遣官分道减杖笞以下罪。
己卯,德庆路地震。
巩昌陇西县大雨,南土山崩,压死居民;给粮赈之。
太子詹事尚文,以年老不受俸,帝慰留之,仍谕其尽言教太子。寻谢病归。
六月,辛卯,御史台言:“昔遣章律等经理江浙、江西、河南田粮,虚增粮数,流毒生民,已尝奉旨俟三年征租。今及其期,若江浙、江西当如例输之,其河南请视旧例减半征之。”
乙巳,术者赵子玉等七人伏诛。时魏王阿穆尔克以罪贬高丽,子玉言于王傅司马曹图卜台等曰:“阿穆尔克名应图谶。”于是潜谋备兵器、衣甲、旗鼓,航海往高丽取阿穆尔克至大都,俟时而发。行次利津县,事觉,诛之。
西番土寇作乱,敕甘肃省调兵捕之。
以宣政院副使张思明为西京宣慰使。岭北戍士多贫者,岁凶相挺为变。思明威惠并行,边境乃安,因条上和林运粮不便十二事。帝劳以端砚、上尊。
秋,七月,壬申,御史中丞赵简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选耆儒敷陈道义。今李铨侍东宫说书,未谙经史,请别求硕学,分进讲读,实宗社无疆之福。”制可之。
诸王布里雅敦之叛,诸王额森、实列吉及卫士多岱、巴图坐持两端,不助官军进讨,敕流额森江西,实列吉湖广,多岱衡州,巴图潭州。
癸酉,拘魏王阿穆尔克王傅印。
壬午,罢河南行省左丞陈英等所括民田,止如旧例输税。
戊子,巩昌路宁远县山崩。
加封楚三闾大夫屈原为忠节清烈公。
八月,庚子,帝至自上都。
是月,伏羌县山崩;秦州成纪县暴雨,山崩,朽壤坟起,覆没畜产。
九月,癸亥,大司农迈珠进司农丞苗好谦所撰《栽桑图说》,帝命刊印千帙,散之民间。
丁卯,以中书右丞伊拉齐为中书平章政事,左丞高昉为右丞,参知政事完珠为左丞,吏部尚书雅济格为参知政事。
甲戌,以作佛事,释重囚三人,轻囚五十三人。
己卯,以江浙行省所印《大学衍义》五十部赐朝臣。
丁亥,立行宣政院于杭州,设官八员。
大同路金城县大雨雹。
先是,播州南宁长官洛么作乱,思州守臣诏谕之。冬,十月,己丑,洛么遣人以方物入贡。
癸巳,改中翊府为羽林亲军都指挥使司。
甲午,有事于太庙。
癸丑,赣州路雩都县里胥刘景周,以有司征括田新租,聚众作乱,敕免征新租,招谕之。
十一月,丁卯,用监察御史奈曼台等言,追夺建康富民王训等白身滥受宣敕;仍禁冒籍贯宿卫及巧受远方职官、不赴任求别调者,隐匿不自首者罪之。
癸未,敕增江西茶运司荼课。
初,世祖时,置榷茶都转运司于江州,总江南及两淮茶税,寻改江西。其税自二万四千锭以渐增至一十九万二千八百锭,至是又因江西茶副帕合哩鼎言,立减引增课之法,敕以二十五万锭为额,复增至十二八万九千馀锭。郡县所输,竭山谷之产,不能充其半,馀皆酷取民间,岁以为常。时转运使得以专制有司,凡五品以下官皆杖决,州县莫敢谁何。江南佥事邓文原请罢其司,俾郡县领之,不报。
十二月,辛亥,置重庆路江津、巴县屯田,省成都岁漕万二千石。
是岁,中书平章政事、商议枢密院事齐诺乞致仕,许之,仍给半俸,终其身。
齐诺退居濮上,筑先圣燕居祠堂于历山之下,聚书万卷,延名师教其乡里子弟,出私田百亩以供养之。有司以闻,赐额历山书院。家居七年而卒,年七十一,谥景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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