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 > 元纪二十六 > 《顺帝至正二年(壬午,一三四二年)》 > 拼音版
春,正月,丙戌,托克托用人言,于都城外开河置闸,引金口浑河之水,东达通州以通舟楫,深五十尺,广一百五十尺,役夫十万人。时廷臣多言不可,而托克托排群议不纳。左丞许有壬言:“浑河之水,湍悍易决,足以为害;淤浅易塞,不可行舟。况西山水势高峻,金时在城北,流入郊野,纵有冲决,为害亦轻。今则在都城西南,若霖潦涨溢,加以水性湍决,宗社所在,岂容侥幸!即成功一时,亦不能保其永无冲决不患。”托克托终不听。
是月,大同饥,人相食,运京师粮赈之。
二月,壬寅,颁《农桑辑要》。
乙卯,李沙的伪造御宝圣旨,称枢密院都事,伏诛。
三月,戊寅,亲试进士七十八人,赐拜珠、陈祖仁等及第、出身。
夏,四月,辛丑,冀宁路平晋县地震,声如雷,裂地尺馀,民居皆倾。
是月,帝如上都。
金口河工毕,启闸放水,湍急少壅,船不可行。而开挑之际,毁民庐舍、坟茔,夫丁死伤甚众,费用不赀,卒以无功。既而御史纠劾建言者,中书参议博罗特穆尔、都水傅佐并伏诛。
五月,甲申,太白经天。
丁亥,东平雨雹,如马首。
六月,戊申,命江浙拨赐僧道田,运官征粮以备军储。
壬子,济南山崩,水涌。
是月,汾水大溢。
秋,七月,庚午,惠州路罗浮山崩。
己亥,庆无路莫八聚众反,攻陷南丹、左、右两江等处,命托克托赤颜讨平之。
立司狱司于上都,比大都兵马司。
是月,佛郎国贡异马,长一丈一尺三寸,高六尺四寸,身纯黑,后蹄皆白。
八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九月,己巳,诏遣湖广行省平章政事衮卜布勒领河南、江浙、湖广诸军讨道州贼,平之,复平溪峒堡寨二百馀处。
辛未,帝至自上都。
丁丑,京城强贼四起。
是月,归德府睢阳县因黄河为患,民饥,赈粜米万三千五百石。
冬,十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壬戌,诏遣官致祭孔子于曲阜。
罢织染提举司。
甲子,权免两浙额盐十万引,福建馀盐三万引。
十二月,己酉,京师地震。
癸亥,阿鲁、图们等以谋害宰臣,图为叛逆,伏诛。
是岁,以御史大夫博尔济布哈为江浙行省左丞相。行至淮东,闻杭城大火,烧官廨民庐几尽,仰天挥涕曰;“杭,江浙省所治,吾被命出镇而火如此,是吾不德累杭人也!”疾驰赴镇,即下令,录被灾者二万三千馀户,户给钞一锭,焚死者亦如之,人给月米一斗,幼稚给其半。又请日减酒课,为钱千三百五十缗,织坊减元额之半,军器、漆器权停一年,泛税皆售。事闻,朝廷从之。又大作省治,民居附其旁,增直买其基,募民就役,则厚其佣直。又请岁减江浙、福建盐课十三万引。或遇淫雨亢旱,辄祷于神词,无不应。在镇二年,虽儿童、妇女,莫不感其恩。
以户部郎中盖苗为御史台都事。御史大夫欲以故人居言路,苗曰:“非其才也。”大夫不悦而起。其晚,邀至私第以谢,人两贤之。寻出为山东廉访副使。益都、淄、莱地旧称产金,朝廷建一府、六所综其事,民岁买金以输官,至是六十年矣。民有忤其官长意,辄谓所居地有金矿,掘地及泉而后止。猾吏为奸利,莫敢谁何,苗建言罢之,其害遂息。
监察御史成遵扈从至上都,上封事言:“天子宜慎起居,节嗜欲,以保养圣躬,圣躬安则社稷安矣。”言甚迫切,帝改容称善。又言台察四事:一曰差遣台臣,越职问事;二曰左迁御史,杜塞言路;三曰御史不思尽言,循叙求进;四曰体覆廉访,声迹不实,贤否混淆。帝皆嘉纳,谕台臣曰:“遵所言甚善,皆世祖风纪旧规也。”特赐上尊旌其忠。遵又言江浙火灾当赈恤,及劾达噜噶齐不法十事,皆从之。复上封事言时务:一曰法祖宗,二曰节财用,三曰抑奔竞,四曰明激劝。奏入,帝称善久之,命中书速议以行。一岁之中,言事并举劾凡七十馀章,皆指讦时弊。执政者恶之,改刑部员外郎,寻出为陕西行省员外郎,以母病辞归。遵,穰县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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