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
何承天,东海郯人也。五岁丧父。母徐广姊也,聪明博学,故承天幼渐训义。宋武起义初,抚军将军刘毅镇姑孰,板爲行参军。毅尝出行,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箭误中直帅,虽不伤人,处法弃市。承天议曰:“狱贵情断,疑则从轻。昔有惊汉文帝乘舆马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何者?明其无心于惊马也。故不以乘舆之重,加于异制。今满意在射鸟,非有心于中人。案律过误伤人三岁刑,况不伤乎?微罚可也。”
宋台建,爲尚书祠部郎,与傅亮共撰朝仪。谢晦镇江陵,请爲南蛮长史。晦进号卫将军,转谘议参军,领记室。
元嘉三年,晦将见讨,间计于承天,曰:“大小既殊,逆顺又异,境外求全,上计也。以腹心领兵戍义阳,将军率衆于夏口一战。若败,即趋义阳,以出北境,此其次也。”晦良久曰:“荆楚用武之国,且当决战,走不晚也。”及晦下,承天留府不从。到彦之至马头,承天自诣归罪,见宥。后兼尚书左丞。
吴兴余杭人薄道举爲劫,制同籍期亲补兵。道举从弟代公、道生等并爲劫大功亲,非应在补谪之例。法以代公等母存爲期亲,则子宜随母补兵。承天议曰:“寻劫制,同籍期亲补兵,大功则不在此例。妇人三从,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今道举爲劫,若其叔父尚存,制应补谪,妻子营居,固其宜也。但爲劫之时,叔父已殁,代公、道生并是从弟,大功之亲,不合补谪。今若以叔母爲期亲,令代公随母补兵,既乖大功不谪之制,又失妇人三从之道。由于主者守期亲之文,不辨男女之异。谓代公等母子并宜见原。”
承天爲性刚愎,不能屈意朝右,颇以所长侮同列,不爲仆射殷景仁所平。出爲衡阳内史。昔在西方与士人多不协,在郡又不公清,爲州司所纠,被收系狱,会赦免。
十六年,除着作佐郎,撰国史。承天年已老,而诸佐郎并名家年少。潁川荀伯子嘲之,常呼爲奶母。承天曰:“卿当云凤凰将九子,奶母何言邪?”寻转太子率更令,着作如故。
时丹阳溧阳丁况等久丧而不棺葬,承天议曰:“礼云‘还葬’,当谓荒俭一时,故许其称财而不求备。丁况三家数年中葬辄无棺榇,实由浅情薄恩同于禽兽者耳。窃以丁宝等同伍积年,未尝劝之以义,绳之以法。十六年冬,既无新科,又未申明旧制,有何严切,欻然相纠。或由邻曲分争,以兴此言。如闻在东诸处,此例既多,江西、淮北尤爲不少。若但谪此三人,殆无所肃,开其一端,则互相恐动。臣愚谓况等三家,且可勿问,因此附定制旨:若人葬不如法,同伍当即纠言。三年除服之后,不得追相告引。”
十九年,立国子学,以本官领国子博士。皇太子讲孝经,承天与中庶子顔延之同爲执经。顷之,迁御史中丞。
时魏军南伐,文帝访群臣捍御之略。承天上安边论,凡陈四事:其一,移远就近,以实内地;其二,浚复城隍,以增阻防;其三,纂偶车牛,以饰戎械;其四,计丁课仗,勿使有阙。文多不载。
承天素好弈棋,颇用废事。又善弹筝。文帝赐以局子及银装筝。承天奉表陈谢,上答曰:“局子之赐,何必非张武之金邪。”
承天博见古今,爲一时所重。张永尝开玄武湖遇古冢,冢上得一铜斗,有柄。文帝以访朝士。承天曰:“此亡新威斗。王莽三公亡,皆赐之。一在冢外,一在冢内。时三台居江左者,唯甄邯爲大司徒,必邯之墓。”俄而永又啓冢内更得一斗,复有一石铭“大司徒甄邯之墓”。时帝每有疑议,必先访之,信命相望于道。承天性褊促,尝对主者厉声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文帝知之,应遣先戒曰:“善候何顔色,如其不悦,无须多陈。”
二十四年,承天迁廷尉,未拜,上欲以爲吏部郎,已受密旨,承天宣漏之,坐免官。卒于家,年七十八。
先是礼论有八百卷,承天删减并合,以类相从,凡爲三百卷,并前传、杂语、所纂文及文集,并传于世。又改定元嘉历,改漏刻用二十五箭,皆从之。曾孙逊。
逊字仲言,八岁能赋诗,弱冠,州举秀才。南乡范云见其对策,大相称赏,因结忘年交。谓所亲曰:“顷观文人,质则过儒,丽则伤俗,其能含清浊,中今古,见之何生矣。”沈约尝谓逊曰:“吾每读卿诗,一日三复,犹不能已。”其爲名流所称如此。
梁天监中,兼尚书水部郎,南平王引爲宾客,掌记室事,后荐之武帝,与吴均俱进幸。后稍失意,帝曰:“吴均不均,何逊不逊。未若吾有朱异,信则异矣。”自是疏隔,希复得见。卒于仁威庐陵王记室。
初,逊爲南平王所知,深被恩礼,及闻逊卒,命迎其柩而殡藏焉,并饩其妻子。东海王僧孺集其文爲八卷。
初,逊文章与刘孝绰并见重,时谓之何、刘。梁元帝着论论之云:“诗多而能者沈约,少而能者谢朓、何逊。”
逊从叔涧字彦夷,亦以才着闻,宦游不达,作拍张赋以喻意。末云:“东方曼倩发愤于侏儒,遂与火头食子禀赐不殊。”位至台郎。
时有会稽虞骞工爲五言,名与逊埒,官至王国侍郎。后又有会稽孔翁归、济阳江避并爲南平王大司马府记室。翁归工爲诗,避博学有思理,注论语、孝经。二人并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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