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哀皇帝中建平三年(丁巳,公元前四年)
《资治通鉴》 > 汉纪二十六 > 孝哀皇帝中建平三年(丁巳,公元前四年)
春,正月,立广德夷王弟广汉为广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宫正殿火。
上使使者召丞相平当,欲封之。当病笃,不应召。室家或谓当:“不可强起受侯印为子孙邪?”当日:“吾居大位,已负素餐责矣。起受侯印,还卧而死,死有馀罪。今不起者,所以为子孙也!”遂上书
有星孛于河鼓。
夏,四月,丁酉,王嘉为丞相,河南太守王崇为御史大夫。崇,京兆尹骏之子也。嘉以时政苛急,郡国守相数有变动,乃上疏曰:“臣闻圣王之功在于得人。孔子曰:‘材难,不其然与!’故继世立诸侯,象贤也。虽不能尽贤,天子为择臣、立命卿以辅之。居是国也,累世尊重,然后士民之众附焉。是以教化行而治功立。今之郡守重于古诸侯,往者致选贤材,贤材难得,拔擢可用者,或起于囚徒。昔魏尚坐事系,文帝感冯唐之言,遗使持节赦其罪,拜为云中太守,匈奴忌之。武帝擢韩安国于徒中,拜为梁内史,骨肉以安。张敞为京兆尹,有罪当免,黠吏知而犯敞,敞收杀之,其家自冤,使者覆狱,劾敞贼杀人,上逮捕不下,会免;亡命十数日,宣帝征敞拜为冀州刺史,卒获其用。前世非私此三人,贪其材器有益于公家也。孝文时,吏居官者或长子孙,以官为氏,仓氏、库氏则仓库吏之后也;其二千石长吏亦安官乐职,然后上下相望,莫有苟且之意。其后稍稍变易,公卿以下传相促急,又数改更政事,司隶、部刺史举劾苛细,发扬阴私,吏或居官数月而退,
六月,立鲁顷王子部乡侯闵为王。
上以寝疾未定,冬,十一月,壬子,令太皇太后下诏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罢南、北郊。上亦不能亲至甘泉、河东,遣有司行事而礼祠焉。
无盐危山土自起覆草,如驰道状;又,瓠山石转立。东平王云及后谒自之石所祭,治石象瓠山立石,束倍草,并祠之。河内息夫躬、长安孙宠相与谋共告之,曰:“此取封侯之计也。”乃与中郎谷师谭共因中常侍宋弘上变事,告焉。是时上被疾,多所恶,事下有司,逮王后谒下狱验治;服“祠祭诅祝上,为云求为天子,以为石立,宣帝起之表也。”有司请诛王,有诏,废徙房陵。云自杀,谒并舅伍宏及成帝舅安成共侯夫人放,皆弃市。事连御史大夫王崇,左迁大司农。擢宠为南阳太守,谭颍川都尉,弘、躬皆光禄大夫、左曹、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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