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王铿
《南史》 > 卷四十三·齐高帝诸子下 > 宜都王铿
宜都王铿字宣俨,高帝第十六子也。生三岁丧母。及有识,问母所在,左右告以早亡,便思慕蔬食自悲。不识母,常祈请幽冥,求一梦见。至六岁,遂梦见一女人,云是其母。铿悲泣向旧左右说容貌衣服事,皆如平生,闻者莫不歔欷。
清悟有学行。永明十一年,爲南豫州刺史、都督二州军事。虽未经庶务,而雅得人心。举动每爲签帅所制,立意多不得行。州镇姑孰,于时人发桓温女冢,得金巾箱,织金篾爲严器,又有金蚕银茧等物甚多。条以啓闻,郁林敕以物赐之。铿曰:“今取往物,后取今物,如此回圈,岂可不熟念。”使长史蔡约自往修复,纤毫不犯。
年十岁时,与吉景曜商略先言往行。左右误排柟榴屏风,倒压其背,顔色不异,言谈无辍,亦不顾视。弥善射,常以堋的太阔,曰:“终日射侯,何难之有。”乃取甘蔗插地,百步射之,十发十中。
永明中,制诸王年未三十,不得畜妾。及武帝晏驾后,有劝取左右者,铿曰:“在内不无使役,既先朝遗旨,何忍而违。”
及延兴元年,明帝诛高、武、文惠诸子,铿闻之,冯左右从容雅步,咏陆机吊魏武云:“昔以四海爲己任,死则以爱子托人。”如此者三,左右皆泣。后果遣吕文显赉药往,夜进听事,正逢八关斋。铿上高坐,谓文显曰:“高皇昔宠任君,何事乃有今日之行?”答云:“出不获已。”于是仰药。时年十八。身长七尺,铿状似兄嶷,咸以国器许之。及死,有识者莫不痛惜。
初铿出合时,年七岁,陶弘景爲侍读,八九年中,甚相接遇。后弘景隐山,忽梦铿来,惨然言别,云:“某日命过。身无罪,后三年当生某家。”弘景访以幽中事,多秘不出。觉后,即遣信出都参访,果与事符同,弘景因着梦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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