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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顔延之、沈怀文、周朗。

论曰:文人不护细行,古令之所同焉。由夫声裁所知,故取忤于人者也。观夫顔、谢之于宋朝,非不名高一代,灵运既以取毙,延之亦踬当年,向之所谓贵身,翻成害己者矣。士逊援笔数罪,陵雠犯难,饵彼慈亲,弃之兽吻,以此爲忠,无闻前诰。夫自忍其亲,必将忍人之亲,士逊自忘其孝,期以申人之孝,自非严父之辞允而义惬,则难乎免矣。师伯行己纵欲,好进忘退,既以此始,亦以此终,宜乎。怀文蹈履之地,足以追踪古烈,孔母致惧中丞,其诫深矣。周朗始终之节,亦倜傥爲尤。顒、舍父子,文雅不坠,弘正兄弟义业,几乎德门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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顔延之

沈怀文

周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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