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南史》 > 列傳 > 卷三十四

顔延之、沈懷文、周朗。

論曰:文人不護細行,古令之所同焉。由夫聲裁所知,故取忤於人者也。觀夫顔、謝之於宋朝,非不名高一代,靈運既以取斃,延之亦躓當年,向之所謂貴身,翻成害己者矣。士遜援筆數罪,陵讎犯難,餌彼慈親,棄之獸吻,以此爲忠,無聞前誥。夫自忍其親,必將忍人之親,士遜自忘其孝,期以申人之孝,自非嚴父之辭允而義愜,則難乎免矣。師伯行己縱欲,好進忘退,既以此始,亦以此終,宜乎。懷文蹈履之地,足以追蹤古烈,孔母致懼中丞,其誡深矣。周朗始終之節,亦倜儻爲尤。顒、舍父子,文雅不墜,弘正兄弟義業,幾乎德門者焉。

閱讀:5839

顔延之

沈懷文

周朗

《卷三十四》简体版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