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纵
(故纵,故纵)
1.法律用语。谓知人犯法而不检举,或故意开脱其罪。
《汉书·刑法志》:“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
颜师古注:“见知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而所监临部主有罪并连坐也。”
《汉书·昭帝纪》:“廷尉李种坐故纵死罪弃市。”
颜师古注:“纵谓容放之。”
《后汉书·光武帝纪下》:“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
2.谓故意纵容而不加干预。
《后汉书·马武传》:“武为人嗜酒,阔达敢言,时醉在御前,面折同列,言其短长,无所避忌。帝故纵之,以为笑乐。”
阅读:1122
©2015-2020 ok8.org 文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