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已甚
【拼音】:bù wéi yǐ shèn
【解释】:已甚:过分。不做得太过分。多指对人的责备或处罚适可而止。
【示例】:那家人听了,倒道南令本~,不过大吏过严罢了。 ★清·黄小配《廿载繁华梦》第三十六回
【近义词】:适可而止
【反义词】:
【语法】:作谓语;比喻不要太过分
【英文】:not go too far
朱熹集注:“已,犹太也。
杨氏曰:‘言圣人所为,本分之外,不加毫末。’”后以“不为已甚”谓不做过分的事,适可而止。
宋王安石《洪范传》:“不言‘攸好德,则锡之福’,而言‘曰予攸好德,则锡之福’,何也?谓之皇极,而不为已甚。”
清林则徐《谆劝殷富平粜并严禁牙行铺户囤米抬价告示》:“似此久为囤积,其意何居?本应封贮到官,押令平粜,缘恐差役藉端骚扰,是以不为已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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