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
笞字的笔画:11画;
chī
ㄔ
〔《广韵》丑之切,平之,彻。〕
1.用鞭、杖或竹板打人。
《管子·形势解》:“弱子,慈母之所爱也,不以其理动者,下瓦则慈母笞之。”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人奴之生,得毋笞骂即足矣,安得封侯事乎!”
《新唐书·儒学传中·郎馀庆》:“驩州司马裴敬敷与馀庆雅故,以事笞馀庆婢父,婢方嬖,谮敬敷死狱中。”
沉从文《从文自传·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在学校得自己把板凳搬到孔夫子牌位前,伏在上面受笞。”
2.古代的一种刑罚。用荆条或竹板敲打臀、腿或背。为五刑之一。
《汉书·刑法志》:“当笞者笞臀。”
《新唐书·刑法志》:“其用刑有五:一曰笞。笞之为言耻也;凡过之小者,捶挞以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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