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
(赘婿,赘婿)
1.指就婚、定居于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
秦汉时赘婿地位等于奴婢,后世有所改变。
《六韬·练士》:“有赘婿入虏欲扬迹扬名者,聚为一卒,名曰励钝之士。”
《史记·秦始皇本纪》:“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
裴駰集解引臣瓒曰:“赘,谓居穷有子,使就其妇家为赘婿。”
《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六年》:“知远微时,为晋阳李氏赘婿。”
清袁枚《新齐谐·黑柱》:“绍兴严姓,为王氏赘婿。”
2.泛指微贱之人。
唐卢照邻《五悲·悲才难》:“若夫管仲不遇齐桓,则城阳之赘婿。”
3.指战国齐淳于髡。
清金农《送贺十五德舆之辰州》诗:“滑稽齐赘婿,潦倒楚狂夫。”参见“赘客”。参阅《史记·滑稽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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