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犴
(狱犴,狱犴)
亦作“狱豻”。
1.牢狱。
汉桓宽《盐铁论·刑德》:“幽隐远方,折乎知之,室女童妇,咸知所避。是以法令不犯,而狱犴不用也。”
《魏书·高祖纪下》:“轻繫之囚,宜速决了,无令薄罪久留狱犴。”
金元好问《资善大夫集庆军节度使蒲察公神道碑铭》:“正大二年,被诏审理冤狱,时所在狱犴填满。”
2.诉讼。
《汉书·刑法志》:“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桀务私,姦不辄得,狱豻不平之所致也。”
《魏书·肃宗纪》:“比日谅闇之中,治纲未振,狱犴繁广,嗟诉骤闻,虽曰司存,每多诬壅。”
宋司马光《送元待制绛出牧福唐》诗:“食足姦回熄,风移狱犴销。”
3.指刑狱定罪的法令。
《荀子·宥坐》:“三军大败,不可斩也;狱犴不治,不可刑也,罪不在民故也。”
杨倞注:“狱犴不治,谓法令不当也。”
阅读:1192
©2015-2020 ok8.org 文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