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
1.宋时称乐户、妓女等。至清代仍有此称呼。
宋洪迈《夷坚己志·傅九林小姐》:“﹝傅九﹞好狎游,常为倡家营办生业,遂与散乐林小姐绸缪。”
清赵翼《陔馀丛考·小姐》:“今南方搢绅家女多称小姐,在宋时则闺阁女称小娘子,而小姐乃贱者之称耳。”
清梁章钜《称谓录·倡》:“《夷坚志》:傅九与散乐小姐约窃逃不得。此以小姐称乐户也。按《履园丛话》,吴门称妓女曰小姐。形之笔墨,或称校书,或称录事。有吴兴书客钱景开者,常在虎邱开书铺,能诗,尤好狭邪。花街柳巷每经其品题甲乙,多有赠句。
袁简斋先生每邀景开为狎友,命之曰小姐班头。”
2.称缙绅仕宦家青少年女子。
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楔子:“只生得箇小姐,小字莺莺。”
《红楼梦》第二回:“二小姐乃是赦老爷姨娘所出,名迎春。三小姐政老爷庶出,名探春。四小姐乃宁府珍爷的胞妹,名惜春。”
巴金《家》十八:“‘真不愧为一位千金小姐。’觉慧冷笑地赞了一句。”
3.泛称未婚女子,今在社交等场合中仍沿用之。
4.称妻子。犹夫人。
明贾仲名《金安寿》第一摺:“俺小姐夹谷人氏,童家女儿,小字娇兰,娶为妻室,十年光景,甚是绸缪。”
阅读:1250
标签: 称谓
©2015-2020 ok8.org 文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