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荒
1.包含荒秽。谓度量宽大。
《易·泰》:“包荒,用冯河,不遐遗。”
王弼注:“能包含荒秽,受纳冯河者也。”
陆德明释文:“荒,本亦作‘巟’。”一说包容广大。
《说文·川部》“巟,水广也”引《易》作“包巟”。
唐李白《雪谗诗赠友人》:“立言补过,庶存不朽;包荒匿瑕,蓄此烦丑。”
明李东阳《题宋理宗御碑后》:“毋并用君子小人以为包荒,毋兼容邪说正论以为皇极。”
王先谦《条陈洋务事宜疏》:“然彼果无挑衅之师,我何妨示包荒之度。”
2.原谅;宽容。
明朱权《荆钗记·合卺》:“如今送姪女临门,首饰房奁,诸事不曾完备,望亲家包荒。”
《续资治通鉴·宋英宗治平四年》:“圣人以天下为度,何所不容!未有显过,固宜包荒,但不可使居要近耳。”
太平天国李秀成《谕李昭寿书》:“但尔若在天朝,本主将事事包荒,尔知道否?今已降妖,是人人得而诛之矣。”
3.掩饰;遮盖。
明邵璨《香囊记·治吏》:“我一力包荒,没事没事。”
茅盾《霜叶红似二月花》三:“她为什么忽然那么替丈夫包荒起来呢?婉小姐还没看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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