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尹
1.官名唐初诸郡皆置司马,开元元年改为少尹,是府州的副职。
唐杜甫有《赴青城县出成都寄陶王二少尹》诗。至宋,名存实亡。后为州县辅佐官如县丞、典史、吏目、巡检之类的别称。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二回:“﹝黎鸿甫﹞是福建的一个巡检,署过两回事……这位黎鸿甫少尹明知不得了,他便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带了一妻两妾三个儿子,逃了出来。”
2.官名。指少詹事。
《新唐书·百官志四上》“詹事府”原注:“隋废詹事府。
武德初复置。
龙朔二年曰端尹府,詹事曰端尹,少詹事曰少尹。
武后兴宅元年改曰宫尹府,詹事曰宫尹,少詹事曰少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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