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
1.天道,自然法则。
《庄子·天运》:“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
南朝梁江淹《知己赋》:“谈天理之开基,辩人道之始终。”
宋李格非《洛阳名园记·大字寺园》:“其水其木,至今犹存,而曰堂曰亭者,无复彷彿矣!岂因于天理者可久,而成于人力者不可恃邪?”
2.宋代理学家把封建伦理看作永恒的客观道德法则,称“天理”。
宋朱熹《答何叔京》之二八:“天理只是仁、义、礼、智之总名,仁、义、礼、智便是天理之件数。”
3.泛指道义。
《初刻拍桉惊奇》卷二四:“自道神鬼莫测,岂知天理难容?”
《红楼梦》第六八回:“婶娘怎么样待你?你这么没天理,没良心!”洪深《贫民惨剧》第三幕:“天理良心,做这种的事情!”
4.犹天性。
《礼记·乐记》:“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
孔颖达疏:“理,性也,是天之所生本性灭绝矣。”
晋葛洪《抱朴子·道意》:“诱于可诱而天理灭矣。”
5.星名。
《隋书·天文志上》:“魁中四星,为贵人之牢,曰天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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