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甲
1.汉唐取士设甲乙丙等科,后因通称科举为“科甲”。
宋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五:“忠宪既薨,仲文、子华、玉汝相继再中科甲。”
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一:“平日春闱较才艺,策名屡获科甲。”
清和邦额《夜谭随录·戴监生》:“即如馆中戴监生,本非科甲中人,尚瞶瞶忧思,自如戕贼。”
2.指科甲出身。
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四:“﹝曹冠﹞婺之东阳人,登甲科。为秦闲客,不一岁躐进奉常簿、中书检正。
秦既薨,追其科甲,复回上舍,后再登第,难于入差遣。”
清袁枚《随园随笔·明宰相必用翰林而不尽然》:“永乐时杨士奇以儒士由举府审理,天顺时李贤由吏部主事,正德时杨一清以荐辟起家,并非科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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