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甲
1.漢唐取士設甲乙丙等科,後因通稱科舉為“科甲”。
宋王明清《揮麈後錄》卷五:“忠憲既薨,仲文、子華、玉汝相繼再中科甲。”
金董解元《西廂記諸宮調》卷一:“平日春闈較才藝,策名屢獲科甲。”
清和邦額《夜譚隨錄·戴監生》:“即如館中戴監生,本非科甲中人,尚瞶瞶憂思,自如戕賊。”
2.指科甲出身。
宋趙彥衛《雲麓漫鈔》卷四:“﹝曹冠﹞婺之東陽人,登甲科。為秦閑客,不一歲躐進奉常簿、中書檢正。
秦既薨,追其科甲,復回上舍,後再登第,難於入差遣。”
清袁枚《隨園隨筆·明宰相必用翰林而不盡然》:“永樂時楊士奇以儒士由舉府審理,天順時李賢由吏部主事,正德時楊一清以薦辟起家,並非科甲。”
阅读:956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