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废
(起废,起废)
1.重新建树、恢复已被废置的事和物。
《史记·太史公自序》:“孔子修旧起废,论《诗》《书》,作《春秋》,则学者至今则之。”
宋苏轼《濠州七绝·四望亭》:“敢请使君重起废,落霞孤鹜换新铭。”
明宋濂《四明佛陇禅寺兴修记》:“禅师既至,升座说法已,环顾而叹,且曰:‘起废吾之责也,四辈其无忧。’”
2.重新起用已被贬黜的官吏。
宋苏轼《送程建用》诗:“今年闻起废,鲁史复光景。”
金王若虚《臣事实辨》下:“柳子厚附丽小人以待罪天子,所谓自贻伊戚者,安于流落可也,而乃刺讥怨怼,曾无责己之意,其起废之说,悲鸣可怜。”
明张汉儒《揭钱瞿奏稿》:“无奈两人性同虎狼,行若禽兽,平日暗佈机关,潜托神棍,久住京师,探听朝廷举动,不时飞报,鑽谋起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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