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廢
(起廢,起廢)
1.重新建樹、恢復已被廢置的事和物。
《史記·太史公自序》:“孔子修舊起廢,論《詩》《書》,作《春秋》,則學者至今則之。”
宋蘇軾《濠州七絕·四望亭》:“敢請使君重起廢,落霞孤鶩換新銘。”
明宋濂《四明佛隴禪寺興修記》:“禪師既至,升座說法已,環顧而嘆,且曰:‘起廢吾之責也,四輩其無憂。’”
2.重新起用已被貶黜的官吏。
宋蘇軾《送程建用》詩:“今年聞起廢,魯史復光景。”
金王若虛《臣事實辨》下:“柳子厚附麗小人以待罪天子,所謂自貽伊戚者,安於流落可也,而乃刺譏怨懟,曾無責己之意,其起廢之說,悲鳴可憐。”
明張漢儒《揭錢瞿奏稿》:“無奈兩人性同虎狼,行若禽獸,平日暗佈機關,潛托神棍,久住京師,探聽朝廷舉動,不時飛報,鑽謀起廢。”
阅读:1272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