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本
(还本,还本)
1.还归本土;回到原地方。
《宋书·孝武帝纪》:“在朕受命之前,凡以罪徙放,悉听还本。”
《宋书·江夏文献王义恭传》:“器甲于私,为用盖寡,自金银装刀剑战具之服,皆应输送还本。”
《北史·傅竖眼传》:“有掠蜀人入境者,皆移送还本。”
2.出嗣宗族的养子还归本家。
《宋书·江夏文献王义恭传》:“孝建元年,以宗室祗长子歆继封。
祗伏诛,歆还本。”
3.归还借款的本金。
《明史·食货志五》:“宝泉局铜本四十万两,旧例钱成还本太仓,次年再借,至是令永作铸本。”
明卢象昇《屯政疏》:“俟秋成,每银一两,除还本外,纳穀息银二钱。”
履冰《春夜》:“他们都是卖了小猪才还本,我为啥子要给现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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