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蹟
(声蹟,声迹)
亦作“声迹”。
1.声望与事迹。
《后汉书·李法传》:“﹝李法﹞出为汝南太守,政有声迹。”
北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大统寺》:“苏秦时未有佛法,功德者不必是寺,应是碑铭之类,颂其声迹也。”
宋文天祥《出真州》诗序:“予平生仕宦,声迹比比,不曾至淮。”
《元典章·台纲二·体察》:“提刑按察司除声迹不好者,仰御史台体察,虽未任满,许行奏代。”
明李东阳《武昌府学重修记》:“张公以《春秋》举进士,绩学翰林,历着声迹。”
《续资治通鉴·元世祖至元三十年》:“边远见职有声迹者,使之内迁。”
2.犹言音讯行踪。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恶分疏》:“宋人许昼,闽人黄遘,遘尝宰滑州卫南,与画声迹不疏。”
《初刻拍桉惊奇》卷二三:“一旦声迹彰露,亲庭罪责,将妾拘繫于内,郎赶逐于外,在妾便自甘心,却累了郎之清德,妾罪大矣。”
3.指用录音机或语音学仪器记录下来的声音。
陈原《社会语言学》9.1:“由于现代录像和录音技术的发展,所有声迹或图像,都能很方便地录下来给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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