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蹟
(聲蹟,聲跡)
亦作“聲跡”。
1.聲望與事跡。
《後漢書·李法傳》:“﹝李法﹞出為汝南太守,政有聲跡。”
北魏楊衒之《洛陽伽藍記·大統寺》:“蘇秦時未有佛法,功德者不必是寺,應是碑銘之類,頌其聲跡也。”
宋文天祥《出真州》詩序:“予平生仕宦,聲跡比比,不曾至淮。”
《元典章·臺綱二·體察》:“提刑按察司除聲跡不好者,仰禦史臺體察,雖未任滿,許行奏代。”
明李東陽《武昌府學重修記》:“張公以《春秋》舉進士,績學翰林,歷著聲跡。”
《續資治通鑒·元世祖至元三十年》:“邊遠見職有聲跡者,使之內遷。”
2.猶言音訊行蹤。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惡分疏》:“宋人許晝,閩人黃遘,遘嘗宰滑州衛南,與畫聲跡不疏。”
《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三:“一旦聲跡彰露,親庭罪責,將妾拘繫於內,郎趕逐於外,在妾便自甘心,卻累了郎之清德,妾罪大矣。”
3.指用錄音機或語音學儀器記錄下來的聲音。
陳原《社會語言學》9.1:“由於現代錄像和錄音技術的發展,所有聲跡或圖像,都能很方便地錄下來給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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