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
I
1.汉代按等级分赐田地的制度。
《汉书·王嘉传》:“诏书罢菀,而以赐贤二千馀顷,均田之制从此堕坏。”
颜师古注引孟康曰:“自公卿以下至于吏民名曰均田,皆有顷数,于品制中令均等。今赐贤二千馀顷,则坏其等制也。”
2.北魏至唐中叶计口分配土地的制度。
《文献通考·田赋一》:“魏孝文始行均田,然其立法之大概,亦不过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
《文献通考·田赋二》:“孝文太和元年……均田之制,始于此矣。九年,下诏均给天下人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
刘泽华等《中国古代史》第十章第五节:“北魏政权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和稳定社会秩序,便着手解决土地问题,于公元485年(孝文帝太和九年)颁布了均田令。”
II
耘田。
《大戴礼记·夏小正》:“农率均田。率者,循也,均田者,始除田也。言农夫急除田也。”
孔广森补注:“均读为耘,故传言除田也。”
阅读:1045
©2015-2020 ok8.org 文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