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目
1.大要与细目。
《周礼·天官·宰夫》:“二曰师,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
郑玄注:“治凡,若月计也……治目,若今日计也。”
宋叶适《折帛》:“虽然,折帛之为钱多矣,所资此以待用者广矣,陛下必钩考其凡目,而后可以有所是正。”
章炳麟《訄书·序种姓上》:“余于顾君,未能执鞭也,亦欲因其凡目,次第种别。”
2.犹俗眼。
南唐刘崇远《金华子杂编》卷下:“岂上古之至宝,时亦示显晦于人哉?而隐现有数,俾特出愚者之手,必其无能滞留于凡目耶。”
宋苏轼《次韵陈四雪中赏梅》:“独秀惊凡目,遗英卧逸民。”
明宋濂《凝道记·孔子符》:“夫子自谓有庖牺时物,我等愿走伏庭下,借一观之,洗凡目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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