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目
1.大要與細目。
《周禮·天官·宰夫》:“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
鄭玄註:“治凡,若月計也……治目,若今日計也。”
宋葉適《折帛》:“雖然,折帛之為錢多矣,所資此以待用者廣矣,陛下必鉤考其凡目,而後可以有所是正。”
章炳麟《訄書·序種姓上》:“余於顧君,未能執鞭也,亦欲因其凡目,次第種別。”
2.猶俗眼。
南唐劉崇遠《金華子雜編》卷下:“豈上古之至寶,時亦示顯晦於人哉?而隱現有數,俾特出愚者之手,必其無能滯留於凡目耶。”
宋蘇軾《次韻陳四雪中賞梅》:“獨秀驚凡目,遺英臥逸民。”
明宋濂《凝道記·孔子符》:“夫子自謂有庖犧時物,我等願走伏庭下,借一觀之,洗凡目焉。”
阅读:1034
©2015-2020 ok8.org 文學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