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举
(制举,制举)
1.制订选拔贤才的方法。
《管子·宙合》:“钩入枉而出直,此言圣君贤佐之制举也。”
尹知章注:“言制以举贤之法用钩也。”
2.唐代科举取士制度之一。除地方贡举外,由皇帝亲自诏试于殿廷称为“制举科”。简称“制举”或“制科”。
宋代因之,如南宋绍兴年间开博学鸿词科。
清代如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的两次博学鸿词科及清末的经济特科等,亦皆属制举性质。
《新唐书·选举志上》:“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宋苏轼《上富丞相书》:“轼也,西南之匹夫,求斗升之禄而至于京师。翰林欧阳公不知其不肖,使与于制举之末,而发其猖狂之论。”
3.后皇帝殿试进士参阅清顾炎武《日知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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