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文
1.指史官。
南朝梁刘勰《文心凋龙·史传》:“轩辕之世,史有仓颉。主文之职,其来久矣。”
2.主持考试。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通榜》:“贞元十八年,权德舆主文。”
3.用以称主考官。
唐黄滔《翰林薛舍人启》:“滔伏以十一日纔除主文。”
宋吴自牧《梦粱录·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闱》:“如卷子考中,发过别房覆考,如称众意,方呈主文。”
4.掌管文书;撰拟文稿。
《红楼梦》第十五回:“﹝旺儿﹞急忙进城,找着主文的相公,假託贾琏所嘱,修书一封,连夜往长安县来。”
《醒世姻缘传》第十七回:“凭那些六房书办胡乱主文,文书十件上去,倒有九件驳将下来。”
5.用以称掌管文书的人员。
清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五:“前明之季,吾邑有张景良者,少为巡捕衙书佐长,而从人幕中为主文。”
6.谓诗文不直陈而用比兴。
章炳麟《序<革命军>》:“嗟乎!世皆嚚昧而不知话言,主文讽切,勿为动容。”
朱自清《经典常谈·诗经》:“不直陈而用譬喻叫‘主文’,委婉讽刺叫‘谲谏’。说的人无罪,听的人却可警诫自己。”参见“主文谲谏”。
7.法律用语。旧时诉讼判决书上记载判决结论的第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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