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阳田
(汶阳田,汶阳田)
1.春秋时期鲁国属地。在今山东省泰安市西南一带。因在汶水之北,故名。地近齐国,数为齐所侵夺,是齐鲁两诸侯国多次发生纠纷的地方。
《春秋·成公二年》:“庚寅,卫侯速卒,取汶阳田。”
杜预注:“晋使齐还鲁。”
清钱谦益《费县道中》诗之一:“驱车入鲁弔遗黎,宗国相传事可悲……唯有汶阳田下水,至今流恨遶凫龟。”
2.《论语·雍也》:“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
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后以“汶阳田”为归隐的典故。
汶阳,汶上。
唐韩翃《送高别驾归汴州》诗:“久客未知何计是,参差去借汶阳田。”参见“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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