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陽田
(汶陽田,汶陽田)
1.春秋時期魯國屬地。在今山東省泰安市西南一帶。因在汶水之北,故名。地近齊國,數為齊所侵奪,是齊魯兩諸侯國多次發生糾紛的地方。
《春秋·成公二年》:“庚寅,衛侯速卒,取汶陽田。”
杜預註:“晉使齊還魯。”
清錢謙益《費縣道中》詩之一:“驅車入魯弔遺黎,宗國相傳事可悲……唯有汶陽田下水,至今流恨遶鳧龜。”
2.《論語·雍也》:“季氏使閔子騫為費宰。
閔子騫曰:‘善為我辭焉!如有復我者,則吾必在汶上矣。’”後以“汶陽田”為歸隱的典故。
汶陽,汶上。
唐韓翃《送高別駕歸汴州》詩:“久客未知何計是,參差去借汶陽田。”參見“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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