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台
(留台,留台)
1.指古代帝王因故离京,奉命留守京师之官及其机构。古称禁城为台城,故名。
唐宋时在陪都、行在所设留守之官,《晋书·惠帝纪》:“﹝张方﹞劫帝幸长安……僕射荀藩、司隶刘暾、太常郑球、河南尹周馥与其遗官在洛阳,为留台,承制行事,号为东西台焉。”
《晋书·安帝纪》:“辛亥,帝蒙尘于浔阳。庚申,刘裕置留台,具百官。”
《宣和遗事》后集:“是时朝廷所用汪伯彦、黄潜善初无远略,东京委之御史,南京委之留台……所报皆道听涂说之言。”
2.特指王朝迁都后,留置于旧都之官署。相当于留都。
《魏书·于烈传》:“及迁洛阳,人情恋本,多有异议。
高祖问烈曰:‘卿意如何?’烈曰……‘乐迁之与恋旧,唯中半耳。’高祖曰:‘卿既不唱异,即是同,深感不言之益。宜且还旧都,以镇代邑。’敕留台庶政,一相参委。”
清夏燮《中西纪事·海疆殉难记》:“留台多烽燧之虞,列堠少藩篱之固。”参见“留守”、“留都”。
3.指御史台。
清钱谦益《送詹叶二御史赴南台》诗:“本朝风纪出留台,况复临轩御遣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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