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佚
1.散失。
《礼记·月令》:“﹝仲冬之月﹞农有不收藏积聚者,马牛畜兽有放佚者,取之不诘。”
清曾国藩《<朱慎甫遗书>序》:“君之于学,其可谓笃志而不牵于众好者矣。惜其多有放佚,如《大易粹言》、《春秋本义》、《三传备说》诸篇,今都不可见。”
2.放纵不受约束。
汉桓宽《盐铁论·刑德》:“网疏则兽失,法疏则罪漏。罪漏则民放佚而轻犯禁。”
唐白居易《读张籍<古乐府>》诗:“读君学仙诗,可讽放佚君。”
清方苞《书孝妇魏氏诗后》:“近世士大夫百行不怍,而独以出妻为丑,闾阎化之,由是妇行放佚而无所忌。”
吴组缃《菉竹山房》:“这幕才子佳人的喜剧闹了出来,人人夸说的绣蝴蝶的小姐一时连丫头也要加以鄙夷。放佚风流的叔祖虽从中尽力撮合周旋,但当时究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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