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佚
1.散失。
《禮記·月令》:“﹝仲冬之月﹞農有不收藏積聚者,馬牛畜獸有放佚者,取之不詰。”
清曾國藩《<朱慎甫遺書>序》:“君之於學,其可謂篤誌而不牽於眾好者矣。惜其多有放佚,如《大易粹言》、《春秋本義》、《三傳備說》諸篇,今都不可見。”
2.放縱不受約束。
漢桓寬《鹽鐵論·刑德》:“網疏則獸失,法疏則罪漏。罪漏則民放佚而輕犯禁。”
唐白居易《讀張籍<古樂府>》詩:“讀君學仙詩,可諷放佚君。”
清方苞《書孝婦魏氏詩後》:“近世士大夫百行不怍,而獨以出妻為醜,閭閻化之,由是婦行放佚而無所忌。”
吳組緗《菉竹山房》:“這幕才子佳人的喜劇鬧了出來,人人誇說的繡蝴蝶的小姐一時連丫頭也要加以鄙夷。放佚風流的叔祖雖從中盡力撮合周旋,但當時究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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